弱之肉,强之食
网上常常见说,玩虫玩成是“明心见雅”什么的,咱家看着怎么个别扭啊,将原本一个闹腾的“斗”,偏要说成“雅”,咋怎么看着都跟个附庸风雅似的,是不是玩矫情了呀……要说玩“雅”,玩玩花鸟鱼,或者,写个字、画个画什么的,更易见雅;
玩虫非得要说“雅”,也不是不可以。说玩虫可以“富中见贵,贵中见雅,雅中见性”,这咱到不反对,但这可不是玩虫的主导啊……
不要跟咱家说什么境界啥的,那个不顶饭吃{:soso__3110130392203091378_3:} 要咱家说,咱们寻常老百姓玩虫玩的啥?
哈哈,奋斗啊!
奋斗完了呢?
嘿嘿,体悟的是,弱肉强食、强者为尊、胜者为王、成王败寇的丛林法则。这才叫真章,你说是吗?{:soso__3110130392203091378_3:}
本帖最后由 逛荡 于 2015-12-22 19:07 编辑
好 实 话实说 顶。。。。。。。。。。。 鲜亮的观点{:soso__10169062262133571330_1:} 我辈自小受红色教育,以玩钱为恶,但玩虫不带分又不大可能,玩几十年,矛盾几十年,至老不敢斗分己成定数,雅与不雅不可妄定 {:3_292:} 虫在野地里,必得遵守丛林法则。如虫入我盆,就不仅是丛林法则也! 顶、、、、、、 {:3_292:} {:3_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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