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虫一只 发表于 2017-9-11 14:21:22

2017年大丰之年






大丰之年将遍地,只输养功不输虫

铠甲凝霜 发表于 2017-9-11 14:23:58

我滴个天,快设坛祭拜蝗虫大仙。。

bwin 发表于 2017-9-11 14:25:41

天书奇谭

土虫一只 发表于 2017-9-11 14:25:48

铠甲凝霜 发表于 2017-9-11 14:23
我滴个天,快设坛祭拜蝗虫大仙。。

之前还有人质疑今年是不是大年呢,今年就是大年.{:1_201:}你说是不是呀

铠甲凝霜 发表于 2017-9-11 14:44:32

找到一篇南宋王希吕的《祭蝗虫文》,楼主赶紧登坛驱蝗。。{:1_203:}

祭蝗虫文
维某年月日,右修职郎特差知寿春府安丰县王希吕,谨以清酌之奠,祭于蝗虫之神,而告之曰:
古先哲王之有天下也,兢兢畏畏,于事天治人之礼无不尽,然犹九年之水,七年之旱,见于尧汤之时。是知数之所钟,有不可得而逭者。则蝗虫之来此土,食民之产,以肥其身,以孳其子孙,亦宜矣。然尝闻汉之循吏,一有善政,而蝗不入境。至于李唐太宗,吞一蝗而众蝗死。当时仰其德,后世歌其事,铿锵炳明,荡入耳目,迨兹以为美谈。今天子嗣神圣位,聪明仁厚,出于天性。凡事有不法天,政有不便民者,一切革而去之。老奸巨猾既锄以耘,不萌不芽,无所容迹。岭海、吴蜀、江淮、荆湖之民,甍连壤交,仰事俯育,熙熙于于,各得其所。即汉循吏唐太宗何啻万万不侔。则蝗虫之来处此土,食民之产,以息其身,以孳其子若孙,其为不可亦明矣。且县令受天于命,来宰是邑,其治以抚养百姓为事,则蝗虫之与县令又不得并居此土也。道安丰而西北走四十里,即北人之界。彼其暴虐无道,弑君杀母,无所不有,蝗虫舍此而去彼,谁为不可者!今与蝗虫约,三日北归,三日不能,五日,五日不能,七日。若七日不归,是终不肯归矣。是狃蕃夷之馀习以害我圣朝之善治。夫狃蕃夷之馀习,害圣朝之善治,与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而为民害者,其罪皆可杀。县令则取诗人去螟之语,唐相捕蝗之命,以与蝗虫从事,必尽杀之乃止,无俾遗种于兹邑。蝗虫有知,其听县令言。

老根新芽 发表于 2017-9-11 15: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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