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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尘封的民俗——广州市井“斗蟀子” [打印本页]

作者: 赤足红旗    时间: 2008-2-27 12:33
标题: [分享]尘封的民俗——广州市井“斗蟀子”

尘封的民俗——

广州市井“斗蟀子”

□朱江

我国民间的斗蟋蟀是一项传统民俗活动,也是东方色彩的中国古文化遗产的一个独特部分。在我国,对这种自然界昆虫小精灵的文字描述,最早可追溯至《诗经·七月》之中的一段:“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广州人把蟋蟀称作“蟀子”,早年广州向有以蟀子相斗为戏的娱乐
活动。清代的广州城镇到处都有名为“秋声大会”的斗蟀场所,富家子弟,不惜下注重金。邻近广州的从化、三水等县都有出了名的“蟋蟀乡”或“蟋蟀村”。农闲时节,村民四出捕蟀,销往省城,赚点副业钱帮补家用。抗战前夕,广州每到秋季,仍有斗蟀之风。但战后,百业凋零,当年时尚风光不再。“文革”期间,更作为引发玩物丧志的旧风俗,在“破四旧”运动中被扫除。

但上世纪“文革”前的50-60年代,广州民间仍有不少“蟀迷”乐此不疲。每年夏秋8、9、10月间,蟀季一到,“蟀民”较多的地区,市内东面湛塘路、德政中、德政南、三角市老城区,西面西关和泮塘等地,街头巷尾星星点点冒出众多“蟀子”档。一虫一罐,多者三四十,少者七八罐,当街摆卖,蟀贩送货上门。挑进城来的“斗虫”,多半是出口创汇淘汰下来的三四等货色,价格为每虫2毛至1元,购买者多为学生儿童爱好者。湛塘路上,战前曾经成行成市,后来硕果仅存的一些传统老“蟀铺”,也有高达20至30元的上品,光顾者自然是那些中老年“老蟀迷”,入室落座,品茶选蟀,档次更高。体重六分以上(一钱等于十分),成色上乘的靓蟀都被外贸部门收购,输往港澳出售。当年行走珠三角河面的豪华客船“水仙轮”,也曾作为“蟀船”,用货舱为外贸部门运送过这种昆虫货物。至于那些内河各埠的“花尾渡”班船,则是蟀农和蟀贩利用的运输工具。

市民中亦有喜欢自行捕捉者,乐于享受野外捕蟀的乐趣。当年文明路旧中大校园(今省博物馆和省图书馆)的颓墙旮旯,越秀公园和烈士陵园的野岗草丛,以及越秀北东濠涌畔河岸旷野,只要有蟋蟀可以藏身之处,涉足其间,都不难发现这些小精灵的踪迹。每当蟋蟀成虫时节,夜色降临,蟀声一片,成为捕蟀者的天堂。

玩蟀者往往搜求体大好斗的蟀子,以竹筒或瓦罐盛之,加以驯养。“色艳善斗,色深必凶”;“黑不如青,青不如紫,紫不如赤”……是当时流行的相蟀谚语。闲暇之余,“蟀迷”带上自己的“蟀将军”,聚到一起一争高下。引斗蟋蟀的草,正宗的是经过特制的碽草,在南方物稀难求。然而,广州人则有自己的独特发明,用数茎蘸过“火水”(煤油)的头发或鼠须,以细线扎在竹签上,造成“蟀须”。斗蟀时将两只雄蟀引入斗盆,两雄触须相交,鸣叫声中,激战立即开始。蟋蟀甩开大牙,头顶,牙夹,脚蹬……战成一团,不停地扭动身体,抢占有利位置,发力扑杀,激烈程度决不亚于角斗士间惨烈的肉搏。围观者看得如醉如痴,喜形于色。不仅有学堂儿童,白须老者,甚至有怀抱婴孩的妇女。精彩之时,哗声四起。短则几回合,长则几十回合。败者落荒而逃,胜者振翅长鸣,仿佛在向主人报喜邀功。上档次的“斗蟀子”多数在蟀档进行,档主自己就是“蟀迷”和擂主,谁都可以带上自己的蟋蟀去过过招。有时候还会有广东各地,甚至广西和港澳蟀迷携宝前来,交友切磋。对大部分蟋蟀迷来说,他们就是图个开心。

有趣的是,一些表现力丰富的“斗蟀子”专用语,不知何时起,早已进入广州话方言中,成为人们所熟悉的常用词,如:“埋牙”(开始打斗)、“拣卒”(挑选人员)、“开片”(打架),“异口渣”(声厉内荏),“单挑”(一对一搏斗)……

早年广州“斗蟀子”的民俗娱乐,折射出一段尘封的本地民俗历史,衍生出一种“蟋蟀文化”,形成过一年一度季节性的“蟋蟀经济”。有共同爱好的蟀友相聚一处,传诵蟋蟀的故事,交流相蟀秘诀,谈论养蟀之道,畅叙格斗趣闻,丰富了广州人的业余生活。 (金羊网)


作者: 宁贝勒    时间: 2008-2-27 13:38

前些年好象有一位我们论坛上的会员发过一些广东斗蟋蟀的精彩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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