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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年玩虫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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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斗私批修
时间:
2010-12-12 14:27
标题:
10年玩虫二三事
妻弟向来不玩虫,也从来不参与我们的斗虫组织的活动。有一天忽然打电话给我说想去抓虫,好啊!于是又约了一个虫友一起去,晚上11点我开车妻弟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去接我那位虫友,虫友上车后坐在后排,我给他们介绍这是xx,这是我小舅子。我话音未落虫友忽然问道:你以前是哪个学校的?妻弟回头,两人同时大叫:怎么是你?原来此二人是小学同班同学,竟有此事。
有一次约斗,虫入闸内,友小N对小L。N朋友玩虫败将从不扔掉,除非毙命当场,每一条都要带回去。闸内胜负已分,N大胜,兴奋之余说了一句话令所有人喷饭,小L更是当场晕倒,N说我这条在家里输了十次都不止了,面对L的质疑N先生自豪地说:不是照样赢你。竟有此事。
某次约好了斗虫,我临时有事去不了,第二天S向我汇报,昨天他有一条虫被杀翻在地十三次却最终获胜,我表示难以置信。过了几天又见,S迫不及待地拿出手机硬要给我看录像,一边看一边还数第七次、第八次。。。。。。。全不顾上次斗败的虫主也在当场。竟有此事。
作者:
后半闲堂_十五年
时间:
2010-12-12 14:31
{:1_201:}
作者:
大麦兜
时间:
2010-12-12 16:05
楼主竟有如此离奇的遭遇,哈哈。
作者:
赤足红旗
时间:
2010-12-12 16:23
精彩有趣!
第二段,有的人会这样,自得其乐,虽让败家不快,反之,让行家只会认为他不懂虫,一种自嘲,更甚是他赢了虫,但失了做人!!!
作者:
秋音
时间:
2010-12-12 17:53
看来玩虫也是一样----要不忘斗私批修。
作者:
白袍
时间:
2010-12-12 17:57
{:1_180:}
作者:
红头亮盖
时间:
2010-12-14 09:05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在斗蛐蛐的场合过激的话和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要说)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善意的忠告”。
作者:
yxd888888
时间:
2010-12-14 10:13
作者:
木子山争
时间:
2010-12-14 10:20
有的人是这样的,赢虫还要赢话!
作者:
爱虫
时间:
2010-12-14 18:58
木子山争 发表于 2010-12-14 10:20
有的人是这样的,赢虫还要赢话!
作者:
值得庆贺
时间:
2010-12-14 21:12
[原创] 10年玩虫二三事
.................................................
楼主你写了一件事.还有四件事没写;请...
{:3_292:}
作者:
不正不正小马哥
时间:
2010-12-15 00:24
第一件说明玩虫之人哪里都有,第二件说明此人不惜虫,不重友,第三件说明此人不顾他人感受,不重友
作者:
春笋敖竹
时间:
2010-12-15 07:21
“败将从不扔掉”是爱惜虫,我每年都有小场回路将军。关系好可以告诉他是回路虫,其他人最好不要讲。
作者:
最高指士
时间:
2010-12-15 07:49
竟有此事。
作者:
STFPOLO
时间:
2010-12-16 12:46
回想小时候玩虫的经历,许多往事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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