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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蛐蛐四爷>全篇连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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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20:3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之诚,‘崴’了!”
  当当当,一阵急促的敲窗声,常爷把余之诚从睡梦中叫醒余之诚一骨碌从床上
跳下来,未及披衣就往院里跑,活像是前院失火,更赛过老娘归天。
  常爷会遇到什么“崴泥”的事呢?不外就是蛐蛐,凭着一种直觉,余之诚已经
猜测到这件崴泥的事就出在常胜大将军身上,昨日晚上就见它头顶着盆壁,大有撞
盆之势,说不定此时它早已悲夫壮夫地“风萧萧兮易水寒”了。走进院来,常爷连
个招呼也不打,返身引着余之诚就往后院走,才跨进后院回廊,便听见一阵“嘟嘟”
的躁叫!是常胜大将军,它正在盆里发疯呢。
  余之诚先是深深地舒了一口气,为常胜大将军依然健在感到欣慰,但一听常胜
大将军的躁叫,余之诚心中又是一沉,天躁有雨,人躁有灾,这虫躁,便是有祸了。
听着常胜大将军发疯般地躁叫,说得准确些是吼叫,令人感到无地自容,何以这天
下就没有把一只能与常胜大将军对阵的豪杰造就出来?既然没有造就出强者,何以
还偏先有了一个强中强?常胜大将军生不逢时,怀才不遇,它已是在骂天骂地骂父
骂母骂自己了。
  随着常爷,余之诚来到跨院正中的大案上,好大的一只宋窑老盆,盆盖掀开,
西沉的月光下,常胜大将军立在盆的中央,振翅吼叫,看它全身绷得紧紧的每一条
腿,看它一对触须早立起来如同一双钢条,不难估料,只要它再一发疯,当地一声,
常胜大将军就要以一死谢天下了。
  “常爷要想个办法呀!”余之诚可怜巴巴地向着常爷央求着。
  常爷何以会不想办法呢?你看就在这张大案上,宋窑老盆旁边还放着一只大盆,
但这只蛐蛐盆里空空荡荡,倒是在蛐蛐盆外躺着一只死蛐蛐,肚子朝天,身子已是
僵了。
  “这不是那只青龙吗?”余之诚走在路上未必能认出混在人海里的亲手足兄弟,
但每年他养的这些蛐蛐,至少其中的几位名家勇将,他都能叫上名来,认出样儿来。
  “一个月之前,我拿青龙调教常胜大将军。”常爷把僵直的死青龙托在手心里,
对余之诚说,“论个头,牙口,精神头,青龙和常胜大将军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谁料想上得阵去只几个回合,青龙的一条大腿便被常胜大将军咬了下来。”
  对于那场厮杀,余之诚记忆犹新,那一天下晌,他两个人把童子们全撵出后院,
一人手里使着一根芡子,分别撩逗常胜大将军和青龙,两只虫下到圈里,你来我往,张牙舞爪,看得余之诚全身血液沸腾,眼看着常胜大将军咬住了青龙的一条后腿,余之诚五根手指也掐住了自己的大腿,一道黑光闪过,青龙被常胜大将军从盆里高高地扔出来,余之诚心疼地张开双手去接,突然间几滴鲜血从余之诚指甲上滴了下来。莫非蛐蛐断腿也要流血吗?不是,是余之诚观阵时暗自使劲,不知不觉中把自己腿上的皮肤抓破了。
  青龙败下阵来之后,常爷没有将它扔了去喂鸡,他反而将青龙恭恭敬敬地放到盆里,沐浴,净身……这倒又有个分教了,蛐蛐赴会,无论胜负,下得阵来都要有一番安抚,胜要沐浴,败要治伤,此时最忌下食,万不可似养狗,稍有作为,便要立即赏赐有加。蟋蟀者,豪杰者也,人好斗,争名夺利,蟋蟀不知有名不知有利,其好斗乃绝对英雄豪气也,下阵后立即喂食,拿咱爷们儿儿戏了,下次再上阵,必是吊儿郎当。胜者沐浴,井水净器,以手搅之,使水旋转不已,此时置虫水中,任其娇跳,类若巴黎汽车拉力赛胜者之喷香滨酒,得意非凡,礼仪隆重,拿哥们儿当人,下次更为卖命。败者沐浴医伤,即取童便清水,和匀,以水槽盛之,提虫后腿,倒置槽中,须臾提出,再以清水洗净,后以青草研汁敷于伤处,重放盆中,以光荣负伤挂彩待之,待复出,便一亡命徒也。
  把青龙放在一只盆里,放在一个阴凉处,整整三十天,常爷没有理它,每日只让童子给他吃青豆瓣,连一点荤腥油水也摸不着。虫儿有灵,它自知凭自己一员勇将何以受此冷落,心中便最是仇恨难消,养精蓄锐,它早盼着再重新披挂上阵复仇雪耻了。
  将青龙扔在一旁,常爷心里可总想着它,虫也,人也,越是败将,越是狠毒,背水一战,哀兵必胜,孤注一掷,破罐破摔,讲的全是反败为胜的个中奥秘。留下一只青龙,倒不是指望它来日去打天下;卷土重来,大多是有前劲没后劲的猛夫,只有前三脚的凶悍,没有厮杀较量的功力。留下青龙来,只有一个用场,来日有了虫王,于它百战百胜之日,于它不可一世之时,青龙放出来煞一下它的威风,好让它心中也有不得志时,再上阵,不敢轻敌。
  狂躁的猛虫是不能上阵的,与杨来春下局的日子越近,常爷的心里越是没底儿。你想想呀,那杨来春也不是等闲之辈,他是不会把二十两黄金往海里扔,更是不会拿自己当鸡蛋往石头上碰的。杨来春选定今年蛐蛐会最后一局和常胜大将军叫阵,要的就是你骄傲必败的最后结局,想那杨来春必是将他的猛士胜胜负负地调教到了极好的关节,只等着你一路杀来过五关斩六将的豪杰夜走麦城。此计最奸最毒,依然是虫性者人性也,当你无法战胜对手的时候,你就宁肯光哄着他宠着他依着他,一直要到他发疯的时候你再收拾他,那就比捉只虫儿还要轻易。
  已是夜半三更,常胜大将军又在躁叫了,一声声撕心裂腑,躁得常爷都要蹦起来撞墙。搓着一双手掌,常爷围着宋窑老盆绕了几十个圈儿,唉呀,忽然灵机一动,我何不将那只青龙请来煞一煞常胜大将军的威风?一个月前,青龙与常胜大将军对阵,几个回合被常胜大将军抛出圈来,至今在个小罐罐里不得志地已是坐了一个月的冷板凳了,放它出来,如同放猛虎下山,凭它一股豪气,只要上得阵去先把常胜大将军顶个跟斗,然后便“抬”出来,扔去喂鸡,也算是英雄有了用武之时。
  不容分说,常爷立即走到后院墙脚处,俯身将一只小罐儿取来,罐儿里“当”地一声,震得常爷手腕颠了一下,好,青龙已是感应到自己报仇雪耻的时刻到了。托着小罐儿放到宋窑老盆旁边,常爷手持芡子,先触青龙触须,青龙立即弓腿缩背,作好了迎敌的准备,然后再打开宋窑老盆,用芡子触一下常胜大将军的尾部,有分教,这明明是下偏手,激青龙之勇,而灭常胜大将军之志,常胜大将军不理睬,仍头顶着盆壁静立。随后常爷再用芡子去撩逗青龙,激得青龙怒不可遏,然后将手指下到罐儿里“抬”出青龙,迎面放在常胜大将军盆中。常胜大将军似无党察,青龙已是杀气腾腾,振翅,躁叫,先退一步,再将触须立起,缩紧身子,跃起,猛然向常胜大将军扑去。谁料,就在青龙以万夫莫挡之势冲将上来的时候,常胜大将军分开一对牙钳,只一口便死死地咬住了青龙的项部,随之,常胜大将军将青龙用力地抡起来,猛猛地向盆壁砸去。常爷见状不好,才要伸下手指抢救青龙,谁想此时那常胜大将军早一个甩头便将青龙抛了出来,青龙落在盆外的案子上,动也不动,已是不知什么时候被常胜大将军咬死了。
  “唉!”常爷摇摇头叹息了一声,“偏你命里注定要落个粉身碎骨呀!”常爷不是惋惜青龙,常爷是为常胜大将军担忧。本来,落到这个结局,常胜大将军便可称王了,天津卫各处蛐蛐会封局,有身份的爷们儿出来大宴庆祝,彼此杀了一个秋天有输有赢;最后封局再言归于好,约定明年再战,此时虫王的主家受众人贺拜,虫王也最后再受人瞻仰赞叹一番之后,众人散去,或经商或读书或念佛或赴沙场各奔前程。只虫王主家自己去忙着为他的虫王定制纯金小棺材一只,因为无须多日,他的虫王便要寿终正寝了,那时他不好生发丧虫王,明年便无颜再见七十二泊老少爷们儿了。
  只是,常胜大将军,常胜大将军呀,你还未到称王的时候,最后一搏,明明是凶多吉少,天津卫俗话,见好就收,于此,你是不能了。
  “唉!”看看青龙的尸身,听过常爷的叙述,余之诚也随之叹息一声,“哪里会有不败的豪杰?唯能于最后得胜者,才可独享尊荣,常胜大将军呀,你是因英雄气盛才自取身败下场的。”余之诚和常爷都已意识到,常胜大将军是必然以失败而自取灭亡了,一只猛虫,终生无敌,百战百胜,则最终必气死,躁死狂死。弱者之能制服强者,则就是这物极必反的道理。无可奈何,余之诚已是没有回天之术了,听天由命,那就等着输吧。
  二十两黄金,对于余之诚说来算不得什么大赌注,只是今年未能津门称雄,余之诚实在太窝囊了,虫王的尊荣已是独享多年了,明明是煞我余之诚的威风,说不好从此一蹶不振。有很多玩蛐蛐的大户,就是于发旺之时突然急转直下,最后竟落到流落街头的地步的。
  心中聚着一团郁闷,余之诚不愿再回房睡觉,信步走出跨院,信步走过回廊,又信步走过前院,走出大门,他已经来到自家府邸院外,来到他家院后的河边上了。
  新月西沉,天地一片混沌,曙色未醒,阵阵秋风颇让人感到一阵凄凉。看看河道,涟漪微起,瀑瀑的河水流得无声;看看河畔的树林,树影婆娑,反显得更是宁静。再看看远处的膝陇天色,余之诚似看见了那茫茫苍穹下面的余家花园,想起大权独揽的太夫人,想起了三个不可一世的哥哥,又想起了那院中上上下下各色人等对自己的歧视目光。没有谁拿自己当人,把自己和自己的生母扔到一个宅院里,从来就没有人过问过余家四少爷是读书还是做官,每年只允许在春节时让自己进府给太夫人请安,平时连那院子都进不得的。生为六尺须眉,当有男子气概,自己虽不刻苦攻读的学子,也不知发迹暴富的诀窍,幸好老天爷造了一种虫儿,还给了之诚一条奋发的道路,几年时间小有施展,只待有上三年五载,说不定余之诚也能成个人物,到那时余家花园便会来人请自己进府共享余家子孙的荣华富贵去了。
  只是,谁料,世上没有如此好捡的便宜,眼看着,今年就要“栽”在一个叫杨来春的市井无赖手里了,从此一败涂地,只怕日后自己连姓余的资格也没有了。
  左思右想,眼窝一阵发酸,不觉间泪珠竟然涌了出来,恰这时一阵寒风袭来,余之诚打了一个冷战,裹紧衣服,眨眨眼睛,突然,余之诚被河畔上的奇异景象吓呆了。
  一片灰暗之中,河岸边明明有一个人影在走动,缩着肩膀,抱着胳膊,低垂着头,肩膀还在一动一动地抽泣。作贼?不像,这人影并不四处张望,好像不是躲避官家的缉捕;渡河?也不像,此时此际河道里没有一条渡船,看他又不带焦急神态,似也不是忙着有什么事情要做。那么,这个人在河边要做什么呢?余之诚站在高处观望,这个人缓缓地走了一段路,停住,万般痛苦地用力顿足,急转身回来,匆匆地又往回跑,跑了没有几步,又停住,摇头叹息,举头望天,抽泣,捶胸,似是无声地号陶……跳河!余之诚心中一震,河岸边的这个人要投河寻短见,他已是轻生弃了。
  也不知从哪儿来的一股劲,余之诚拔腿便向河岸跑去,救人要紧,人命关天,绝不能眼望着一个人死在自己面前,“站住,你站住,身体肤发受之父母,你不可自践呀!”大声喊着,余之诚就向河畔跑下去。谁料河边上的那个黑影突然发现有人跑来,他竟于犹豫之中下了决心,返身便向大河投去。灰暗之中,只见一个人影跃进,双臂伸开,咕咚一声便激起一阵水花。“救人呀!”余之诚一阵风跑下堤来,俯身从河边的烂泥里把那个要投河的男子拉了上来。也是那个男子投河心切,他离着河道好远就起身跳跃,只一双鞋子甩到河里,身子却摔在了河边的泥塘里。
  “这位君子,有什么为难的事,先和我回家歇息再说,无论是什么天塌下来的难事,啊,啊,你是,你是……”余之诚一面搀扶这个投河的男子,一面为这个男子拭去脸上的烂泥,一点一点,那个男子显露出了面容,余之诚望着大吃一惊,立即他便喊了一声:“大哥,你这是怎么啦?”
  …………
  “四弟,我没法活啦!”
  余之忠冲着余之诚唤了一声四弟,吓得余之诚险些没瘫在地上;自从余之诚以无可辩驳的存在降生人间,而且又堂哉皇哉地姓了余,并在三个哥哥的后面排在第四的位置以来,大哥余之忠就从来没承认过他是一个“弟”。面对面说话,总是“喂,喂”地称着,活赛是对待佣人小子,“喂,我说,那东西不是你摸的。”无论什么东西,都不许余之诚摸。实在不能不有个称呼了,“四儿”,长长地一个尾音,连老四的名分都挨不上,道理很简单,在余之忠的眼里,余之诚压根儿不算是余家的人。
  但是如今,顶门立户的余家大爷却要投河了,而且也是老天故意捉弄,将大爷余之忠从河床里拖上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他平日看不上眼儿的“四儿”,真是糟践人。
  “大哥如此拂袖而去,究竟是殉国呀,还是殉职?”余之诚不敢直问大哥何以沦落到投河自尽的地步,嫖娟?赌博?都欠体面。堂堂余姓后辈,即使跳河投缳,也只是殉国殉职的悲壮英烈。只是殉国呢?时刻不对,大清国早完了,二十年后再有人出来为大清国殉身,于情于理都不太通,为当今的民国自殉,民国好好的,还不到殉的时候。那么殉职,带兵打仗,落荒而逃,丢失城池,街亭失守?他余之忠没有这份差事呀。殉什么呢?殉情?余之忠只知有色,不知有情,殉它个屁!
  “我,我。”余之忠说着,双手在胸间猛烈地捶打,“四弟,我,我让蛐蛐给害了!”终于,余之忠才道出了自己活不下去的原因。
  “啊!”这下,余之诚真瘫在地上了,幸亏地上有个矮凳,他一屁股便坐在了小凳儿上,“大哥何以有此雅兴?”余之诚还是恭维着余之忠,不敢询问大哥怎么上了这份鬼当。
  “嗐,我哪里会玩蛐蛐呀!”余之忠平静一下心情,一五一十地向余之诚讲述着事件原委,我下不起那份精神,我也没那些时间,可是我每年都要在蛐蛐会里得个十万八万,我有大花销呀。”
  “明白,明白。”余之诚连连点头,他知道大哥与父亲相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父亲讨生母为妾,立为十二房;大哥比父亲加一倍,四十岁才过,已经立了二十四房,当然中间的许多房打发了。但大哥不比父亲,父亲打发婢妾,只消一个开拔了事,带兵转移,一走拉倒,大哥没有兵权,且又赶上了平等共和,要想打发一个女子,必得律师法院地折腾一番,余家大院的一大半财产,就是如此被大哥打发掉的,你说他这一笔一笔花销去哪里讨呀?!
  “自己不喂养,不调理蛐蛐,我就买。”余之忠向他的四弟说着。
  “明白,明白,我全明白了。”余之诚忙点头回答,有这么一说,这叫买虎逞威,看准一只虫王,一路上看它横扫千军,最后到决战之时,出一笔重金买下来,三几场拼杀,分雌雄定胜负,不仅把买虫王的钱捞了回来,还能发一笔大财,这比起自己喂养,自己调理来,可是又省力、又发财的美事呀!
  “今年,我买了一只混世魔王,四十两黄金呀,从入秋下局,它就一次也没败过……”余之忠抖擞着一双手掌,痛苦万般地说着。
  “最后一局……”余之诚从矮凳上半站起身子,昂头向余之忠询问。
  “败了。”余之忠沮丧地回答。
  “虫呢?”余之诚一把抓住大哥的手问。
  “还在我怀里。”余之忠撕开衣襟掏着。
  “给我!”活像是发疯一般,余之诚从余之忠怀里掏出一个小罐儿,立时他的眼里闪出两道光芒,紧紧地将小蛐蛐罐举在胸前,余之诚返身便向院里跑去,一面跑着他还一面大声喊叫:“常爷,常爷,天不灭我,吉星高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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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02:06:48 | 只看该作者
好看,一口气从一到四看完,喜欢。[em27][em27][em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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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12:09:04 |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虽是老文但绝对是经典之作!

一边看,一边听:

第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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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3-14 13:47:2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感谢您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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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21:32: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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