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虫网

 找回密码
 虫友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168|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 蟋蟀相法及说不尽的斗蟋蟀──斗蟋蟀小史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0-20 19:5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蟋蟀相法 [折叠]
一. 头部论。蟋蟀的斗性显示于头,头的形状很重要,品级高低、优劣也显现于头部。
1.寿星头。为最上品,是一种长圆头,星门及头向前凸起,酷似老寿星而得名。
2.大圆头。也称珍珠头,菩提头。要四面高大结绽直而圆大,也是头形中的上品。
3.小圆头。与大圆头仅大小区别,也要圆绽,配长衣和拖肚易成将,属一般头形。
4.四方头。两边有棱角的便是,俗称:四字头,也属一般头形,青黄虫居多。
5.尖头。星门突出成尖形,紫虫为正配,其余出将少。
6.算盘珠头。也称柿子头,主要是面部扁平,横端显突的,属下品头形。
7.浅头。头根短,面部平,近年来有配长项凶顽,但属下品头形。
从构造来研判,头的内部因为咬肌发达而要有生长空间,因此虫王、元帅大都长有星门突出,头圆大等特点(当然也有例外),和古谱中寿星头为最好的结论是一致的。

二. 头色。主要是指顶部和额部这两个部分。头色不分,必为下品。无论青、黄、紫、白一定要分清,主要是这样来分的,额部色要深于顶部,但并不是完全不同的二种颜色,额部头色黑亮于一般的,底板也好于一般,头色的特征在脑盖上,额线以上斗丝中间及斗丝左右所在之处为脑盖,脑盖上的色分清了,再与斗线相配,加顶门上的色,三者综合,可以来定虫属于何种色络了。

三. 斗丝。俗称顶线、脑线、麻路。斗丝是虫品级高低的重要体现之一,直者为斗丝,枝生杈为麻路,黄色的为金斗丝,白的叫银斗丝。斗丝应该细直隐沉,两边清晰为上品。斗丝要生得开阔,越开阔落口越重。斗丝的形相必须和它的品种相吻合,斗丝和麻路,斗丝和耳环,错综复杂,有一定的规律,又有很多反规律的经验,如斗丝应该细直隐沉两边清晰为上品,但金鼎却要配短斗线,白紫就更奇怪了,斗丝要粗而白,浮在头上,说明各种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践才是检验的唯一标准。

四. 眼。蟋蟀的眼要有光泽,黑如点漆,突出于额角者为上品,如果生于面门,当然名贵。眼角起成方者,其性必烈,落口沉重,超出一般。眼还有许多花色品种,如黄、红、白蓝、绿,还有两眼不同色的日月眼,阴阳眼等,均为小异。

五. 须。须以粗长活为上品。粗则牙壮,活则虫烈,四处寻斗。凡出斗一次,双须同时短去少许为脆须,多健斗。须一节一节的,有相间花色的,也有一色的,是蜕化中形成的,也是名将。赤须粗长为真相,红如血,世所罕见。鸳鸯须要鸳鸯牙为真相,余则一般。蝴蝶须能收放自如的为真相。须中间有一疙瘩或上半截细下半截粗为结须,亦贵。

六. 脸。顶门以下牙根以上的部分为脸,脸包括:眉毛、星门、须根、眼、门槛。
先讲眉毛,眉毛要细,断者贵,眉毛的色要与斗丝逆色,正如谱上所写金抹额配银斗丝,银抹额配金斗线,细微之处,非实践才能体会!又有一像一把长尺横在额上,闪闪发光,要配深色的虫才能成将,粗眉大多难成才,但如粗眉嵌星,金鼎、玉鼎近年来也有称雄虫林的。其二是星门,又叫太极图,圆整突出为上品,万中难见一二,但星门总以大突为上品,大多数虫都有一拖头,名“漏正”,就是我们常说的“拖鼻涕”,谱上皆不取,但近年来却多将帅有拖涕,不知何故?再就是须根,也叫夜明珠,要圆大白而亮泽,晶莹欲滴,为上品。最后说门槛,最佳的脸是无门槛的,如一黑平面,铁板一块,且光亮如漆,此种脸为上上品,极少见,大多有一至几条门槛将脸划分,且有高低,黑门槛一条也属可取,有红色的为红门槛,白的是花露纹,谱上皆不选,但近年来,北虫中有立盆底的竟是红门槛花露纹,是进化?变异?不得而知!

七. 牙。每只蟋蟀都有门牙和衬牙,衬牙生于门牙内,是蟋蟀专吃食用的,门牙也称斗牙,是用来吃食和格斗的,斗牙品种繁多,可从牙品、牙色、牙形来判断优劣好坏。
(一)牙品。
1. 钢牙。也称墨牙。色如乌金,黑而发亮,是牙的最高品级,实际上从科学角度讲是硬质的体现。一般形小,也有长大的,我们市场上多见的深紫色近黑的不是此品种。
2. 灰茭白牙。俗称死人骨头牙,白而无光,成灰白色,一般形四方而粗壮,硬度仅次于钢牙,生就此牙,不论形色,虫皆为上品(因生就此牙需极干环境)。
3. 紫花钳。紫红色而有纹或斑点,挂黑色直线的为紫降香钳(黑色直线要从头至底,不能间断,为上品牙。
4. 红牙。有深浅之分,有大红牙、淡红牙、深红牙等,一般市场上多见。
5. 白牙。也称银牙,种类多,有糯米白牙、烟薰白牙、老白牙、芝麻点白等,市场上也多见。
6. 黄板牙。这是最普通的牙,大概平均二条虫中就有一条,要色油黄亮为上品,其余一般。
7. 花牙。大多为下品,也有上品,这是一种较难识别的牙。(以后会细说)
8. 铁门闩。大多出现在白牙和黄板牙,其他牙色少见,有黑色纹横截牙面(一定要黑色)有单只牙,也有双牙,皆为上品,黑色纹横截显示其里面硬度高。
9. 蛋牙。不论左右,有蛋形突出黑点,要越大越突出越好,如是圆形或不突出,比不是真。
10. 铜铡刀。一牙大一牙小或两牙同样大小,一只牙生就不动,一只牙启闭正常,一定要不露牙根,为异品牙中的上上品。
(二) 牙色。
牙色也较难分辨,有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之说,我个人的看法是有黑色斑点及条纹的,不拘泥润泽还是无光泽,都是硬的体现,虫出产地不同,土质不同,牙的色泽会不同,要牢记,虫色干度与牙硬度成正比,这是局部与总体的关系。
(三) 牙形。是很重要是一环。不露牙根为首,凡为将者,必不露根;钳档要小,开合要迅速,犹如拳击中手的伸缩快慢,动作迅捷,不容对方还手(口),切记!
11. 牙唇。称饭板,铁锚,最上品的是小牙唇,其形细而长,从牙根垂直至牙尖,边缘镶有黑线,又名铁牙门。其他有一般牙唇和大牙唇,皆属一般,市场多见。
12. 水须。也称饭须

[10/14] 看虫暗门三点


暗门一:铃门 铃门这个部位在书上写要看起来有力,反映虫质好,但经过观察,我发现凡是能受口之虫,必须要铃门部位模糊、扁平,小而多毛。铃门模糊是指洞口毛边分界线不清晰,毛多,且挡住视线,如果毛硬,虫霸口居多,但是必须是细短毛薄薄一层,另,扁平一层是大贵,所谓细肉身,铃门如果大却能达到扁平的要求,仍然小贵。若虫整体生相如格,但铃门层次清晰,凹凸明显,终究不登大堂。


暗门二:门帘 小门帘大家都知道是上品,其实门帘也分色,并且色需要和虫配起,黄虫紫虫若带一副小黄门帘,大贵。门帘中心的一个向下的小箭头越细越高品,说明口门重,门帘干而薄,上上品。 门帘如果和牙环色一致,为一抹色,虫的受口程度可以放心。


暗门三:爪勾 今年本人特别注意过爪勾,爪钩有大有小,如果人的手大手小,有人海拔一米七零但是长了一八零的人的手掌,这就是个体差异与器官差异的对比。虫也同样,如果看到大六爪大金钩的虫千万别放过,至少可以证明虫蜕皮时吃得干净,外骨骼撑足了,中晚秋骨多肉少多出于此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0 19:54:14 | 只看该作者

蟋蟀 介绍:

蟋蟀,北方人俗称蛐蛐。因其能鸣善斗,自古便为人饲养。据记载,中国家庭饲养蟋蟀始于唐代,当时无论朝中官员,还是平民百姓,人们在闲暇之余都喜欢带上自己的“宝贝”,聚到一起一争高下。在生物分类中蟋蟀属昆虫纲直翅目蟋蟀科,约有1400种,我国已知的有30余种。据研究,蟋蟀是一种古老的昆虫,至少已有1.4亿年的历史。

  每个宁静的夏夜,草丛中便会传来阵阵清脆悦耳的鸣叫声。听,蟋蟀们又在开演唱会了!蟋蟀优美动听的歌声并不是出自它的好嗓子,而是它的翅膀。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蟋蟀在不停地震动双翅,难道它是在振翅欲飞吗?当然不是了,翅膀就是它的发声器官。回为在蟋蟀右边的翅膀上,有一个像锉样的短刺,左边的翅膀上,长有像刀一样的硬棘。左右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振动翅膀就可以发出悦耳的声响了。每到繁殖期,雄性蟋蟀会更加卖力地震动翅膀,用动听的歌声,寻找佳偶。其中歌王当属长颚蟋蟀。体长可达20mm左右,触角长约35mm,因两颗大牙向前突出,故名长颚蟋蟀,俗称克斯。

  除了善于歌唱,蟋蟀还十分好斗。斗架是雄蟋蟀之间的较量。蟋蟀相遇会用触角辨别对方,两雄相遇必然露出两颗大牙,一决高下。而一雄一雌相遇则是另一番情景。两只蟋蟀会柔情蜜意,互表仰慕之情。

  古时娱乐性的斗蟋蟀,通常是在陶制的或磁制的蛐蛐罐中进行。两雄相遇,一场激战就开始了。首先猛烈振翅鸣叫,一是给自己加油鼓劲,二是要灭灭对手的威风,然后才呲牙咧嘴的开始决斗。头顶,脚踢,卷动着长长的触须,不停地旋转身体,寻找有利位置,勇敢扑杀。几个回合之后,弱者垂头丧气,败下阵去,胜者仰头挺胸,趾高气昂,向主人邀功请赏。最善斗的当属蟋蟀科的墨蛉,民间百姓称为黑头将军。一只既能鸣又善斗的好蟋蟀,不但会成为斗蛐蛐者的荣耀,同样会成为蟋蟀王国中的王者。但是,玩弄蟋蟀一定要注意不要玩物丧志。

蟋蟀 [折叠]

蟋蟀(xishuai)(Gryllulus;Gryllus)无脊椎动物,昆虫纲,直翅目,蟋蟀科。一名促织,中国北方俗名蛐蛐。全世界已知约2500种,中国已知约150种,其中台湾省50种。(另此处数据有疑问:世界上已定名的约有1400种以上,我国已定名有30种以上。)若干种类为旱作物的害虫。蟋蟀多数中小型,少数大型。黄褐色至黑褐色。头圆,胸宽,丝状触角细长易断。咀嚼式口器。有的大颚发达,强于咬斗。前足和中足相似并同长;后足发达,善跳跃;尾须较长。前足胫节上的听器,外侧大于内侧。雄性喜鸣、好斗,有互相残杀现象。雄虫前翅上有发音器,由翅脉上的刮片、摩擦脉和发音镜组成。前翅举起,左右摩擦,从而震动发音镜,发出音调。雌性个体较大,针状或矛状的产卵管裸出,翅小。

蟋蟀穴居,常栖息于地表、砖石下、土穴中、草丛间。夜出活动。杂食性,吃各种作物、树苗、菜果等。蟋蟀的某些行为可由特定的外部刺激所诱发。在斗蟋蟀时,如果以细软毛刺激雄蟋的口须,会鼓舞它冲向敌手,努力拚搏;如果触动它的尾毛,则会引起它的反感,用后足胫节向后猛踢,表示反抗。

常见的蟋蟀(如北京油葫芦)每年发生一代,以卵在土中越冬。卵单产,产在杂草多而向阳的田埂、坟地、草堆边缘的土中。雄虫筑土穴与雌虫同居。喜栖息于荫凉、土质疏松、较湿的环境中。虫口过于密集时,常自相残杀。花生大蟋在广西1年1代,若虫在土穴中越冬,翌年3~4月出土,为害花生幼苗。6月上旬羽化为成虫 ,继续为害。11月中下旬,以若虫开始越冬。成虫、若虫穴居深达0.6米甚至更深。新建的洞穴很简单,只有一个逃避孔。在产卵前增建3~5个供产卵用的支穴,并出外搜索花生嫩茎叶和种子,运回穴内储存,以供饲养初孵的若虫。初孵若虫群居,数天后外出觅食,各自分别掘穴。

蟋蟀是中国东北地区、华北地区、长江下游和华南地区的重要农业害虫,它们破坏各种作物的根、茎、叶、果实和种子,对幼苗的损害特别严重。在南方,花生大蟋破坏花生幼苗达10%~30%,它们也危害玉米、黄麻、烟草、棉花、大豆和木薯,往往造成缺苗,影响收成。

常见的蟋蟀有:

中华蟋蟀(Gryllus chi-nensis)。体长约2厘米,体黑褐色。年生1代,以卵在土壤中越冬。雄性发音器在前翅近基部,以翅摩擦发音。听器位于前足胫节上。穴居性,常在地下、地面或砖石缝中活动,为害植物根、茎、叶、种子和果实等,多于夜间取食,咬食植物近地面的柔嫩部分,造成缺苗,是农业害虫。

大棺头蟋蟀(Loxoblemmus doenitzi),头扁,前端平,向前倾斜,雄性头向两侧明显突出;

油葫芦(Gryllus testaceus),身体暗黑色,有光泽,两复眼的内上方具有黄条纹,直达头后部。前翅淡褐色,也有光泽,后翅较发达,雌性的产卵器长达2厘米。夜间觅食,成虫、若虫均为害大豆、高粱、花生、瓜类、蔬菜等作物。全国各省多有分布。

蟋蟀生性孤僻,一般的情况都是独立生活,绝不允许和别的蟋蟀住一起(雄虫在交配时期也和另一个雌虫居住在一起),因此,它们彼此之间不能容忍,一旦碰到一起,就会咬斗起来。

蟋蟀是以善鸣好斗著称的。在蟋蟀家族中,雌雄蟋蟀并不是通过“自由恋爱”而成就“百年之好”的。哪只雄蟋蟀勇猛善斗,打败了其它同性,那它就获得了对雌蟋蟀的占有权,所以在蟋蟀家族中“一夫多妻”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当然,从生物学进化论观点来分析,这也是自然选择,优胜劣汰,有利于蟋蟀家庭子子孙孙健康昌盛。此外,蟋蟀的鸣声也是颇有名堂的,不同的音调、频率能表达不同的意思,夜晚蟋蟀响亮的长节奏的鸣声,既是警告别的同性:这是我的领地,你别侵入!同时又招乎异性:“我在这儿,快来吧!”当有别的同性不识抬举贸然闯入时,那么它便威严而急促地鸣叫以示严正警告。若“最后通碟”失效,那么一场为了抢占领土和捍卫领士的凶杀恶战便开始了,两只蟋蟀甩开大牙,蹬腿鼓翼,战在一起,其激烈程度,决不亚于古代两国交战时最惨烈的肉搏。

蟋蟀的分布地域极广,几乎全国各地都有,黄河以南各省更多。它喜欢栖息在土壤稍为湿润的山坡、田野、乱石堆和草丛之中。

此虫一般在夏季的8月开始鸣叫,野外通常在20度时鸣叫得最欢,10月下旬气候转冷时即停止鸣叫。它每年发生1代,产卵在土中以卵越冬。

雄虫遇雌虫时,其鸣叫声可变为:“唧唧吱、唧唧吱”,交配时则发出带颤的“吱......”声。

雄虫好斗,当两只雄虫相遇时,先是竖翅鸣叫一番,以壮声威,然后即头对头,各自张开钳子似的大口互相对咬,也用足踢,常可进退滚打3~5个回合。然后,败者无声的逃逸,胜者则高竖双翅,傲然地大声长鸣,显得十分得意。

蟋蟀因其能鸣善斗,自古便为人饲养。据记载,中国家庭饲养蟋蟀始于唐代,当时无论朝中官员,还是平民百姓,人们在闲暇之余都喜欢带上自己的“宝贝”,聚到一起一争高下。据研究,蟋蟀是一种古老的昆虫,至少已有1.4亿年的历史。

每个宁静的夏夜,草丛中便会传来阵阵清脆悦耳的鸣叫声。听,蟋蟀们又在开演唱会了!蟋蟀优美动听的歌声并不是出自它的好嗓子,而是它的翅膀。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蟋蟀在不停地震动双翅,难道它是在振翅欲飞吗?当然不是了,翅膀就是它的发声器官。回为在蟋蟀右边的翅膀上,有一个像锉样的短刺,左边的翅膀上,长有像刀一样的硬棘。左右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振动翅膀就可以发出悦耳的声响了。每到繁殖期,雄性蟋蟀会更加卖力地震动翅膀,用动听的歌声,寻找佳偶。其中歌王当属长颚蟋蟀。体长可达20毫米左右,触角长约35毫米,因两颗大牙向前突出,故名长颚蟋蟀,俗称克斯。

除了善于歌唱,蟋蟀还十分好斗。斗架是雄蟋蟀之间的较量。蟋蟀相遇会用触角辨别对方,两雄相遇必然露出两颗大牙,一决高下。而一雄一雌相遇则是另一番情景。两只蟋蟀会柔情蜜意,互表仰慕之情。

古时娱乐性的斗蟋蟀,通常是在陶制的或磁制的蛐蛐罐中进行。两雄相遇,一场激战就开始了。首先猛烈振翅鸣叫,一是给自己加油鼓劲,二是要灭灭对手的威风,然后才呲牙咧嘴的开始决斗。头顶,脚踢,卷动着长长的触须,不停地旋转身体,寻找有利位置,勇敢扑杀。几个回合之后,弱者垂头丧气,败下阵去,胜者仰头挺胸,趾高气昂,向主人邀功请赏。最善斗的当属蟋蟀科的墨蛉,民间百姓称为黑头将军。一只既能鸣又善斗的好蟋蟀,不但会成为斗蛐蛐者的荣耀,同样会成为蟋蟀王国中的王者。但是,玩弄蟋蟀一定要注意不要玩物丧志。


3#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0 19:56:28 | 只看该作者

说不尽的斗蟋蟀──斗蟋蟀小史


一) 唐代宫中的“金笼蟋蟀”

斗蟋蟀是我国一种极具民族特色的民间游戏,历史十分悠久。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集《诗经》中已多次写到蟋蟀,有“蟋蟀在堂,岁聿其莫”、“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等诗句,注意到蟋蟀与节令有密切关系,天热时生活于野外,天寒时就会登堂入室,寻找温暖的地方。但《诗经》中并没有提到两雄相斗的习性。此后一直到唐代,吟咏蟋蟀的诗赋倒是不少,但都是描绘蟋蟀的鸣叫声以及在诗人心中引起的感受,并无斗蟋蟀的内容;甚至也没有人发现蟋蟀还有两雄相斗的特性。不少人喜欢引用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中的记载,其实书中的“金笼蟋蟀”条,记长安宫女以小金笼畜养蟋蟀,是为了“夜听其声”,并不是为了斗。如果宫中真的出现了斗蟋蟀的游戏,因其比畜养鸣虫更吸引人,似应更引起人们的注意。
  记载斗蟋蟀的最早资料,见于宋代顾文荐《负暄杂录》中,其云:“禽虫之微,善于格斗。见于书传者,唐明皇生于己酉而好斗鸡,置鸡坊、鸡场,见之《东城老父传》。斗蛩亦始于天宝间,长安富人镂象牙为笼而畜之,以万金之资付之一啄,其来远矣。”他的这则记载是追记,并非自己亲见,根据是什么,有无史料作依据,我们不得而知。持同样观点的还有贾似道,他在《促织论》中说“盖自唐帝以来以迄于今,于凡王孙公子,至于庶人、富足豪杰,无不雅爱珍重之。”贾似道被公认为古代斗蟋蟀的祖师爷,他的话该不会信口胡说,可惜我们没有另外的资料证明贾氏的说法。比如唐代诗歌的题材涉猎范围极广,几乎没有它写不到的社会生活,何独没有斗蟋蟀的内容呢?顾文荐提到的唐玄宗斗鸡之好,不但史书中多有记述,而且在小说、诗歌中也有多方面的反映。陈鸿的《东城老父传》记载此事极详,李白的《古风》诗亦有“路逢斗鸡者,冠盖何辉赫;鼻息干虹霓,行人皆怵惕”的诗句。甚至当时还有民谣云:“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为什么唐玄宗斗鸡之好有如此多的记载和描写,而斗蟋蟀之戏则不被作家们注意呢?这就是个很奇怪的问题了。
  但从唐代开元天宝年间的社会风气来看,斗蟋蟀出现在此时,又是极有可能的。开元天宝向来被称为唐代盛世,天下太平,四方无事,从“太平天子”李隆基到民间百姓,享乐腐化之风蔓延,斗鸡走狗成为人见人爱的社会风气。李隆基喜斗鸡,便在宫中建起鸡坊,养了几千只善斗雄鸡,选来行家进行驯练,定时举行斗鸡比赛。皇帝的爱好常常象瘟疫一样迅速感染整个社会,于是开元天宝间出现了社会上下无不斗鸡为戏的局面,因此而受宠而暴富的人也随之出现。民谣中所说的“贾家小儿”才十三岁,就因为驯鸡有方而骤然富贵起来。在这种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出现斗蟋蟀的游戏,为皇上多一项娱乐活动,倒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那么人们又是如何发现蟋蟀有善斗的习性,并使它发展为一项千年不衰的民间游戏的呢?可以设想有这么几种可能:一是有人在很偶然的情况下,看到自然界的雄性蟋蟀在交配期为争夺配偶而展开搏斗,于是受到启发,好奇心驱使他们捉来雄性蟋蟀,双双放到一起,让二虫搏斗厮杀。第二种可能是当宫女或民间小儿在捕到蟋蟀养在小笼里听声解闷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两只蟋蟀放在同一只笼里,就会出现视若仇敌般的争斗,于是开始有意识地引逗,从中取乐。比较而言,后一种可能性更大。因为自然界的野生蟋蟀交配多是在晚上,人们可以听到雄性招引雌性的鸣叫声,但不易发现两雄争风搏斗的场面;而这种场面一般也不会出现,因野生蟋蟀配偶的选择机会很多,似乎用不着为此而争斗。这两种可能的共同点都是先由无意识的发现导向有意识的驯养,并逐步发展为规模宏大的斗蟋蟀活动。第三种可能是,斗蟋蟀一开始就是受斗鸡的启发而产生的一种有意识活动。既然皇上酷好斗鸡,达官贵戚趋之若鹜,又有因斗鸡有方而得宠者,一定会勾起某些嗜利钻营之徒的极大兴趣,他们便在其他禽虫进行试验,结果发现蟋蟀的斗性最强,场面最吸引人,于是便将其精心畜养起来,或作贡品以邀宠,或留作自己闲时玩赏;此举逐渐传开,斗蟋蟀遂发展成为一种人人喜爱的民间游戏。
  玩斗蟋蟀从发现到普及,其间并没有需要太长的时间。其首要原因在于斗蟋蟀的本身具有独特的娱乐效果,易产生吸引人的力量,人们可以在方寸之地欣赏到两雄拼搏厮杀的场面,进而体味到战场上两军对垒征战杀伐的豪壮气势,得到精神上的享受,这显然是其他游戏所难以替代的。第二个原因在于玩养蟋蟀是一件十分简便易行的活动,既无需多大的资财,又不甚劳神费力,只要从野外捉来,稍加调养,即可摆开战场,决一雌雄,这比斗鸡走狗一类活动要简单多了,故易于普及到下层社会。
  斗蟋蟀开始之初,只不过是一种老少咸宜的纯娱乐的游戏,并没有用于赌博。但很快人们发现用斗蟋蟀进行赌博更具刺激性,比纯娱乐更能吸引人。唐代赌博之风甚盛,斗鸡、走马均可赌以金钱,民妇小儿甚至以蝉鸣时间的长短比赛输赢,故用蟋蟀相赌应该是极自然的事。《负暄杂录》上所说“以万金之资,付之一啄”,并非是夸大之词。那些长安富豪贵戚们家有万贯家私,既然肯以金玉象牙为笼养一只小虫,当然也舍得拿出银子来相赌取乐。至于一般百姓,虽然出手不会象达官贵族们那样大方,但多少也会赌以金钱,为斗蟋蟀的游戏增加一些“催化剂”,使之变得更有魅力。由于有金钱因素的加入,斗蟋蟀活动开始以畸型的高速发展,至宋代就已达到相当规模了。


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0 19:56:49 | 只看该作者
(二)“蟋蟀宰相”和《促织经》

  宋代的斗蟋蟀活动有较多的资料记载,从正史、笔记、诗文中都可以看出来。如陆佃《尔雅翼》释蟋蟀“好吟于土石砖甓之下,尤好斗,胜辄矜鸣。”王逵《蠡海集》载“蛩阴性妒,相遇必争斗。”南宋词人姜白石有一首题为《咏蟋蟀》的词,序中云:“蟋蟀,中都呼为促织,善斗。好事者或以二三十万钱致一枚,镂象齿为楼观以贮之。”中都是指当时的京城杭州。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至南宋时,蟋蟀因其善斗的习性,已经具有了一种特殊的身份,不但成为可以购买的商品,而且价贵得使人咋舌!所以有如此高价,当然不仅因为它善斗能令人取乐,更重要的是它已成为一种赌博的工具,可以使主人在瞬间得到大量钱财。既然一只蟋蟀的价钱是如此之高,那么用蟋蟀相赌时的赌注之大,也就是可以想象的了。用“二三十万”钱去买一只蟋蟀,毕竟是很奢侈的行为,只有富家子弟才行。但是作为一种游戏,并不为富人所专有,穷人也以之取乐。据西湖老人《繁胜录》载,当时的杭州人极喜养斗蟋蟀,“促织盛出,都民好养。”而且街上专有蟋蟀市场,供爱好者选购:“每日早晨,多于官巷南北作市,常有三五十人火斗者。”而且因为玩者众多,城外农民专有人捕了来卖给城里人:“乡民争捉入城货卖,斗赢三二个,便望卖一两贯钱;若生得大,更会斗,便有一两银卖。每日如此,九月尽天寒方休。”街上也有人专卖用来畜养蟋蟀的各种笼具,并出现了专以驯养蟋蟀为职业的所谓“闲汉”。由此可知南宋的斗蟋蟀活动已发展到相当规模。
  象唐代的斗鸡受到玄宗厚爱一样,斗蟋蟀在宋代也极得最高统治者的青睐。南宋太师平章贾似道就是一个著名的蟋蟀迷。据《宋史》载:“襄阳围已急,似道日坐葛岭,起楼台亭榭,取宫人娼尼有美色者为妾,日淫乐其中。唯故博徒日至纵博,人无敢窥其第者。其妾有兄来,立府门,若将入者。似道见之,缚投火中。尝与群妾踞地斗蟋蟀,所狎客入,戏之曰:此军国大事耶?”当时蒙古人进攻中原,形势十分危急,但作为太师平章军国重事的贾似道,却置国事于不顾,仍然还在陪着群妾斗蟋蟀玩乐,可见其何等昏庸!不过,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使他背上了千古骂名,后人戏称之为“蟋蟀宰相”;而且自此之后,斗蟋蟀之戏也因他而成了“玩物丧志”,乃至误国误民的代名词。从另一方面看,抛开贾似道为政的功过不讲,单就他玩斗蟋蟀的技巧来说,我们不能不承认,确有很值得称道的东西。他对蟋蟀不仅是玩玩而已,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他写的《促织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研究蟋蟀的专著。此书共二卷,分论赋、论形、论色、决胜、论养、论斗、论病几部分,对蟋蟀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论述。虽其中不免虚妄,但总的来说,确是当时人玩斗蟋蟀的总结,极多科学的内容。后来出现的一系列《蟋蟀谱》、《促织经》,几乎无一不是以贾氏《促织经》为蓝本,除了内容上稍有增益,体例上没有什么突破。贾氏《经》前有一段《促织论》,是一篇内容丰富的蟋蟀专论,作者首先探讨了人们玩斗蟋蟀的原因,主要在于蟋蟀虽为“微物”,却有“似解人意”的灵性,尤其是二雄相争的“英猛之态”,是其他小生物所不具备的,而这正适应了寻胜猎奇的“人之所好”,故君子“取而爱之”。接着他又通过对斗蟋蟀历史的考察,进一步说明这项活动所以受到公子王孙,乃至庶民百姓的喜爱,是有其必然性的。另外他对蟋蟀的生活习性、品种优劣、调养医病诸问题也有精辟的见解,并认为这些是在决斗中取胜的关键。在以下的各章里,他还对蟋蟀的形、色、斗、养等问题有更细致的论述。总地来看,贾氏第一次对蟋蟀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他的《促织经》实际上建构起独具特色的“蟋蟀学”的刍形。
  从贾似道的《促织经》里可以看出,斗蟋蟀的技艺至南宋时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基本上脱离了初期的质朴状态,开始由简单的“游戏”向“艺术”过渡,并且由此而始,逐渐形成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融入了庞大的中国古代文化的体系。任何理论的产生,都是建立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之上的。贾氏《促织经》实际上并非一人一时之作,它是在斗蟋蟀游戏相当普及的社会基础上,总结一代又一代玩家的心得体会而成的,是无数人情趣与心血的结晶,充分表现了当时人们对蟋蟀的认识水平。例如关于蟋蟀的种类,在外行人看来,除大小及色泽稍有差异,几乎看不出有什么区别。但在《促织经》里,仅体色就分为青、黄、红、紫、黑、白;而红又分为真红、水红等,青又分为真青、深青、淡青、紫青、灰青、虾青、蟹青等,黄分真黄、红黄、紫黄、深黄、淡黄、狗蝇黄等。其他尚有花麻头、紫金翅、青灰项、白麻头、红麻头、黄麻头等名目。而且人们还发现了蟋蟀的体色与其斗性是有密切联系的,提出“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黄”的说法。再如虫具问题,唐代宫女养蟋蟀用的是笼,宋代延袭此法,一直到南宋时还是如此。西湖老人《繁胜录》中就说当时“或用银丝为笼,或作楼台为笼,或黑退光漆笼,或瓦盆竹笼,或金漆笼、板笼甚多。”其实用笼养蟋蟀是不符合蟋蟀生活习性的。蟋蟀自就被称作“阴虫”,喜阴暗潮湿,过于干燥对其生长发育不利;用笼畜养蟋蟀,温湿度难以掌握,对它的生长与斗性都不利。唐宋人不明此理,说明他们对蟋蟀的生活规律的认识还是有欠缺的。但在贾氏《促织经》里,经常提到“古旧大盆”、“下盆”、“盆窝”,说明此时已改为用土盆饲养蟋蟀。由金玉牙笼改为土盆,当然不是因为朴素,而是对蟋蟀生活习性认识上的提高。60年代,镇江一座南宋古墓里曾发掘出三只陶质过笼,这是与土盆配套使用的一种虫具,可与贾氏《促织经》所载相印证,说明养蟋蟀由笼变罐出现于南宋的可能性较大。


5#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0 19:57:17 | 只看该作者
(三)明代的“蟋蟀皇帝”

  斗蟋蟀之风到明代愈刮愈盛,竟刮出个酷好此戏的“蟋蟀皇帝”明宣宗来。与这位蟋蟀天子比起来,南宋的“蟋蟀宰相”便显得有些“小巫见大巫”了。明宣宗不但喜好斗蟋蟀,而且简直到了入迷的程度。《万历野获编》载:“我朝宣宗最娴此戏,曾密诏苏州知府进千个。一时语云:‘促织瞿瞿叫,宣德皇帝要。’”据《□州史料》载,宣宗皇帝的诏书原文是这样的:“敕苏州知府况钟:比者内官安吉祥儿采取促织,今他所进促织数少,又多有细小不堪的。已敕他末后运自要一千个,敕至,尔可协同他干办,不要误了。故敕。宣德九年七月。”身为一国之主,竟然一板正经地又是下诏书,又是派专人,到处采办进贡蟋蟀供其玩乐,封建皇帝之昏庸可见一斑。问题还在于这位皇帝是个玩蟋蟀的行家里手,不但需要量大,而且对贡品的质量要求十分严格,不是容易蒙混得了的,这就增加了任务的艰巨性,既然皇帝下令,况钟等辈当然不敢当作儿戏,只好劳民伤财,逐级下达命令,要百姓们全体动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其间出现的悲剧、喜剧、丑剧,不可胜数。清代作家蒲松龄曾以此为题材,创作了小说《促织》,描写成名一家围绕进贡蟋蟀而发生的悲剧故事。小说主人公先是因促织而丧子,后竟因促织而致富,“不数年,田百顷,楼阁万椽,牛羊蹄□各千计。一出门,裘马过世家焉。”《促织》虽为小说,却是宣德朝斗蟋蟀之戏的真实写照,暴露了皇帝的一喜一乐为社会造成的严重问题。史载当时各级官吏见皇帝酷爱促织,便投其所好,纷纷以蟋蟀邀宠希幸,以致“苏州卫中武弁,尚有以捕蟋蟀比首虏功,得世职者。”(《万历野获编》)当时有一位朱姓的镇抚,就是因为“进此得宠,遂加秩”(《吴县志》)。这与明成化、嘉靖年间有人以进房中术而得高官,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更多的是悲剧。《明朝小史》载:“宣宗酷好促织之戏,遣取之江南,价贵数十金。枫桥一粮长以郡督遣觅,得一最良者,用所乘骏马易之。妻谓骏马所易,必有异,窃视之;跃出,为鸡啄死。惧,自缢死。夫归,伤其妻,且畏法,亦自经焉。”这该是蒲松龄创作《促织》的素材来源之一。这位粮长因受上级差遣,身不由己,竟毅然用一匹骏马换一只蟋蟀,由此亦见此时的蟋蟀价格已被“炒”得相当高了!没想到的是,妻子的好奇心,竟最终酿成夫妇同死的大悲剧。斗蟋蟀本来不过是一项娱乐游戏,愉情遣性,有益身心健康;不想一经皇帝看上,遂变利为弊,成为统治者压迫人民的工具,悲剧由此而生,实在令人可叹!所以蒲松龄感叹道:“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奉行者即为定例,加之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闻一人飞升,仙及鸡犬。信夫!”
  明代最高统治者对斗蟋蟀的特殊兴趣,客观上推动了这项活动的迅速发展。宣宗以后,斗蟋蟀的狂潮席卷大江南北,不分官民贫富,无论城乡妇幼,竞以斗蟋蟀为乐,几乎成为一种社会的“时髦”。南宋时,斗蟋蟀的中心在杭州,至明代则转移到北京。先是宫中太监以皇帝为榜样,争斗赌博。《明宫史》载“善斗者一枚可值十余两不等,有名色,以赌博求胜也。秉笔唐太监之征、郑太监之惠,最识促织,好蓄斗以为乐。”京城的百姓几乎人人皆有此好:“京师人至七八月家家皆养促织,……瓦盆泥罐,遍市井皆是。不论老幼男女,皆引斗以为乐。”(袁宏道《促织志》)这是万历年间的事。崇祯时依然如此:“七月十五日上坟如清明时,或制小袋以往,祭甫讫,于墓次掏促织,满袋则喜,秫竿肩之以归。是月始斗促织,壮夫士人亦为之。斗有场,场有主者,其养者又有师。斗盆筒罐,无家不贮焉。”(《帝京景物略》)北京乃宫廷之所在,既然皇帝爱之极深,京师百姓受其影响是很自然的事。除北京外,苏杭一带仍承贾似道的遗风,斗蟋蟀之热情未有少歇。《万历野获编》说“近日吴越浪子有酷好此戏,每赌胜负辄数百金,至有破家者。”《庚巳编》也说“吴俗喜斗蟋蟀,多以决赌财物。”
  实事求是地说,我们不能把此后的“蟋蟀热”及其引起的弊病完全归罪于皇帝。因为毕竟并非每一朝皇帝都喜斗蟋蟀,因捕捉进贡蟋蟀而得官致富也只是很偶然的事。根据以上记载可以看出,民间对它的兴趣其实比皇帝也不差。既然“壮夫士人”、老幼男女“皆引斗以为乐”,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这项活动本身确实有很强的吸引力,能为人带来精神上的极大愉悦。当时的诗人高承埏曾写过一首《蟋蟀赋》,把人们用斗蟋蟀取乐的热闹场面写得生动活泼,使人读了觉得斗蟋之戏确实是奇趣横生,作为一项消闲解闷的民间游戏无疑是可取的。另外也无容讳言,斗蟋蟀活动出现不久就产生的赌博功能,至明代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的嗜利观念与斗蟋之戏的娱乐功能结合在一起,使这项活动有了畸型的发展。明代所有有关斗蟋蟀的记载,几乎都同时谈到了赌博。如沈德符所说的“吴越浪子酷好此戏,每赌胜负辄数百金”,《明宫史》内所说的“以赌博求胜”,以及高承埏《蟋蟀赋》里所写的“赌以玉麈,注以金钱”等语,无不说明斗蟋蟀与赌博在明代已融为一体,已经变成赌博的代名词;对大部分人来说,赌博赢钱的目的可能比娱乐性更为重要。当然,由于赌注下得愈来愈大,不可避免地出现有人欢乐有人愁的人生悲喜剧。《庚巳编》载:“予里人张廷芳者,好此戏,为之辄败,至鬻家俱以偿焉。岁岁复然,遂荡其产。”不过他后来又遇到好运,经玄坛神的指点,捕到一只神变的蟋蟀,“用以斗,无弗胜者,旬日间获利如所丧者加倍。至冬,促织死,张恸哭,以银作棺葬之。”美好的结局显然是虚构的,这不过是赌徒们心里的美好打算而已,事实上不可能有什么玄坛神来帮助他们。斗蟋蟀变成了赌博,玩蟋蟀的人变成赌徒,于是这项活动慢慢步入邪途。明代的一段时间里,各行各业都热衷于此戏,几乎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出现了“贵游至旷厥事,豪右以销其资,士荒其业”(刘侗《帝京景物略》)的局面,甚至连军中将领也沉缅于斗蟋蟀的赌场中:“马士英为人极似贾秋壑,其声色货利,无一不同。羽书仓皇,犹以斗蟋蟀为戏,一时目为蟋蟀相公。然则蟋蟀一物,既亡宋又亡明矣。”(《柳南随笔》)马士英为明末将领,曾为南明东阁大学士,进太保。他在清军进攻迫在眉睫之际,不为抗清大计,仍大斗蟋蟀,故被人斥为“蟋蟀相公”,可与贾似道的“蟋蟀宰相”并为不朽;而蟋蟀微物,竟也因此而蒙受亡国之虫的恶名,悲夫!
  斗蟋蟀在明代虽一度成为社会问题而衰歇过,但总体来看,其养斗技巧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由于这时玩养蟋蟀的人极多,不少玩家为斗蟋取胜,花费大量心血,潜心研究,用心实践;更有人注重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并提高到理论的高度,使蟋蟀的养斗更趋科学化,提高了斗蟋之戏的文化价值。如几种蟋蟀谱对蟋蟀的分类,更趋细致具体,仅“论形”就分为十七种,“论色”则分为七十一种,并均以形象化的语言命名之。在饲养方法上,除了有“喂养歌诀”谈到蟋蟀对温度、光线、食料、饮水、禁忌等方面的要求。还记录下当时养虫名家的喂养方法作为参照,对广大养虫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实际经验。袁宏道、刘侗对明代京城斗蟋蟀状况的记载,则为我们提供了更感性、形象的认识材料。另外刘侗《促织志》还记载明代已发明了人工繁殖蟋蟀的方法,说明此时人们对蟋蟀生活规律不但已经有了深刻认识,而且已经完全掌握,这在昆虫学的历史上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事实上,有些民间育虫的秘密方法,即使在现在也还是昆虫学家们研究的课题,而在几百年前却为蟋蟀玩家们解决了。发明人工繁殖蟋蟀的方法,最初的起因是某些蟋蟀酷爱者想克服自然条件的限制,使隆冬季节也可以摆开蟋蟀竞斗的战场,同时也可以使某些优良品种得以流传。但后来发现人工繁殖的蟋蟀斗性不足,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于是只好作为鸣虫畜养,“留其鸣深冬”了。
  至于畜虫工具,明代已完全摒弃了笼养之法,普遍采用盆养。袁宏道所记京城“瓦盆泥罐遍市井皆是”,刘侗所记“斗盆筒罐无家不贮”,都说明养蟋蟀要用盆已经成为常识,这与西湖老人《繁胜录》上所记的南宋时杭州城里售卖各种蟋蟀笼,正好形成一个鲜明的对照。与蟋蟀盆的普遍使用相联系,明代出现了专门的蟋蟀盆制造业,并有一批手艺精巧的工匠艺人。所制不但实用,而且精致工巧,成为一种新兴的民间工艺品。
  由于明代玩蟋蟀的人极多,不少玩家为了斗蟋蟀取胜,潜心研究,使斗蟋蟀技艺又有进一步提高,有关著作也应运而生。先是嘉靖年间有《秋虫谱》问世,紧接着万历年间周履靖又在此基础上加以续增,成《促织经》;后来又有袁宏道、刘侗删节本的《促织志》的出现。其中尤以周氏续增本为详。周本号称在贾似道原书基础上续增而成,但因为贾氏原书已佚,所以我们不知道哪些是贾氏原文,哪些是周氏所续。但与同样署名为贾似道的《秋虫谱》对照来看,周履靖确实增加了不少内容,其中必然是吸收了大量明代人的畜养经验。如蟋蟀的分类更趋细致,仅“论形”就分为十七种,论色则分为七十一种,合为八十余种,且均以形象化的名称命名之。我们在前面的论述中已将此归到贾似道的名下,实际上这众多的分法不会全出自贾氏,一定也包含着明人的认识。再如在斗法上,《促织经》上有“防敌”、“择牵”、“接力”、“斗法”、“审势”、“惜才”、“斗败”、“芡法”等,极具规范化,这些为前谱所无,当是在明代才形成的。袁宏道和刘侗的两部《促织经》又分别见于二人的集子中,前者见《袁中郎集》“蓄促织”条,后者见《帝京景物略》“胡家村”条。这两种本来并不是专为养蟋蟀的人而写,原名也不叫《促织志》,是清人陶廷重校大型类书《说郛》收入这两部分时改为现名。二书基本上是采撷贾氏《促织经》有关内容而成,无多发明。然书中所记明代京师人斗蟋蟀的盛况却很生动,令人能够想象出满城男女争斗蟋蟀的热烈场面和气氛。明代的闵景贤写的一首《观斗蟋蟀歌》中说:“燕市斗场挨户户,正酒色天好决赌。各提斗盆绣花缕,摩挲入手澄泥古。”王醇《促织》诗中有“风露渐凄紧,家家促织声。”这些描写都说明明代京城中的斗蟋蟀活动可以说如火如荼,异常兴旺。

(四)大江南北“蟋蟀热”

  清代满族入关,斗蟋之戏进入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时期。满人兴起于漠北,因地理关系本来不善于此道,但后来逐渐受到汉文化的影响,满清贵族及其子弟渐染此好;至于汉人,则袭明代的旧俗,并无改变。康乾时期,北京仍是斗蟋蟀的中心。从清初编就的《花镜》一书的描写可以看出,北京城里仍把斗蟋蟀作为一项群众性的娱乐,而且斗前在大街上贴出海报来,男女老幼齐往观看,盛况空前。当然,斗蟋蟀仍与赌博联系得很紧密,不但虫主赌斗,连在一旁观看的人也忍不住要参加进来。康熙时期,斗蟋蟀活动不但受到各个阶层的普遍喜爱,而且规模甚为可观,也十分讲究。康熙年间编写的天绘阁本《蟋蟀谱》的《总论》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况三秋佳景,水碧山清;霜飞丹叶于江干,露□黄花于篱落。园亭之上,几席之间,微雨初过,炎敲顿歇。浮绿蚁以款宾朋,铺红氍而观斗战。”这里所说的“斗战”,就是指斗蟋蟀游戏。描写得如此文雅,看样子不会是市井之间赌斗,而是文人以此寄托自己的雅趣。文人玩蟋蟀,注重的是情趣,是以此来陶冶性情,抒发自己的情感,而不在乎金钱的输赢,这是与市井之徒的区别。拙园老人在《秋虫源流》中说:“花前月下,闻其声可以涤虑澄怀;日朗秋高,观其斗足能赏心悦目。闲暇无事,以此为消遣,与身心未尝无裨益。”所以他们不但玩蟋蟀,也不断地以诗文吟咏蟋蟀,而且不遗余力地整理古代蟋蟀谱,并总结自己亲身经验。自贾似道的《促织经》始,传世的各种蟋蟀经谱都是文人的作品,而并没有哪一部是出自市井之手,虽然他们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原因何在呢?一方面有文化水平的原因,更主要的是文人玩蟋蟀是当作一项高层次的精神娱乐,并力图从中挖掘出了深刻的文化内容;而市井赌徒们是不可能有这种眼光的,他们只把斗蟋蟀看成赢钱的方式,把这种活动保持在低档的水平上。前人对康乾时期江浙一带斗蟋蟀的记述,充分表现了这一点。
  据《王孙鉴续》记载,当时苏杭地区斗蟋蟀极盛,每年的秋天都要由织造府牵头,贴出告示,在宽大的棚场里举行蟋蟀大赛。赛场周围“酒肆茶棚,饭铺点心,以及杂卖糖食果饼之类,无所不有”,场面十分热闹。苏杭周围地区的斗客,搭车乘船,不远千里,风尘仆仆地赶来会斗。后来苏州消歇,便又移至昆山、嘉善、松江等地。大家的兴趣是如此之浓,内在原因当然与文人是不一样的,主要是因为金钱在吸引着他们。文人认为蟋蟀主要是情趣,所谓“秋兴以夺魁为豪,至彩之多寡,抑又末也。”但市井之徒就不同了,他们不懂得什么情趣,所想者钱而已,所以其间不免使假作弊,奸宄百出。本书“斗法”卷中有“斗彩时局”一节,对此记载颇详。另外清人诸联的《明斋小识》亦有如下记述:“蟋蟀戏由来已久,金盆玉笼,聊寄闲情云尔。至以财帛角胜负,而网利之徒设井以诱,则戏而为博也。其间妓舸填集,数可盈千,角口挥拳,无要宵昼。凡酒食所需,靡不有,靡不价至于倍。是中豪华公子,富商奸吏,惰农恶棍,宵人巨盗,流丐庸奴,羼杂而莫辨。盖因地列水洼,苏松交界,于藏奸最宜。又值催科之候,县官无暇什及,下此丞尉,皆已受贿,顾得肆无顾忌,纠党横行,某柜某庄,煌然揭出,国法人情,澌然殆尽。局中抛掷金钱,可亿万讦矣。人之身家性命,倾倒者又不知几许矣。可哀也夫!”看来作者对这种以蟋蟀赌博并造成社会问题的状况是不满意的。清代小说《海上繁华梦》中有一节用形象化的笔法写出了清代末年蟋蟀场上的种种作弊丑态。其中写到一个叫金子富的富家子弟,平时赌博耍钱,无所不至。他根本不懂得斗蟋蟀,却有钱没处使,听信黄六的一派胡言,买了他的几只劣虫,并又在他的撺掇下上了斗场。哪里想到黄六在中间“打托”,早又与场主串通一气,以大斗小,以强战弱,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而金子富对其中的手脚竟然懵然不知,最后输了几百块大洋,只好自认倒霉。从这些不同作者的记述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出斗蟋蟀活动在清代的江南地区是如何兴盛,又是如何与赌博紧紧地连在一起。
  自从明代定都北京,明宣宗斗蟋蟀成癖,京城百姓也大受感染,一直到清代,始终就没有消歇过。据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载:“都人好畜蟋蟀,秋日贮以精瓷盆盂,赌斗角胜,有价值数十金者,为市易之。”此时一只上好的蟋蟀价格与明代差不多,都是十几两银子或几十两银子一只,并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七月中旬有蛐蛐儿,贵者可值数金,以其能战斗也。”(富察敦崇《燕京岁时纪》)既然蟋蟀的价格是如此之贵,斗蟋蟀的规模也就可想而知了。清末民初之际,北京斗蟋蟀活动曾掀起过一个小高潮。有人说,这可能与清末出了个喜斗蟋蟀的西太后有关;事实上并不尽然。西太后此人,不但酷爱政治权力,至死而不放,而且也极会享受,会吃,会玩。无论是中国传统的美食,还是新式的西洋奇器,她都极有兴趣。她也是个斗蟋蟀的爱好者。有材料说,光绪年间,她每年都要住进颐和园,在重阳节这天开赌斗蟋蟀。西太后身居高位,又为女性,所以并不亲自下手,而是由宫中专门的把式进行,她只在旁观赏取乐。开赌前,先由把式们通过贴身太监将雄健善斗的好虫呈太后过目,然后一一赐以嘉名,召近支王公、福晋及有钱的太监,开盆为戏。慈禧之前,宫中斗蟋蟀多是太监、宫女所为,主要是为了取乐,赌注一般是点心、果品之类,输赢很有限。但到了慈禧时,赌注由实物变成银钱,且下得很大,一般以百金为起点,一局下来,输赢可达数万。由于太后身边的把式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高手,斗艺自然高人一筹,所以总是太后赢的时候多。据说只此一项,太后每年也有一笔不小的“外块”好赚。当然那些太监宫女自然要成为受害者。好在这些宫中的奴才也乐意拿钱买老佛爷的欢心,况且这里输的钱还会从其他地方捞回来,倒也无大碍。传说太监李莲英每到立秋前后,都要到慈禧面前进言,劝主子该赌赌取乐了,自然就由他来奉陪。赌注是每次五百两银子。可每次总是李莲英的蟋蟀取胜,老佛爷也就顺势赏给他五百两白银,借以犒赏他一年的奔走之功。这样的豪赌每年要进行一个多月,直到十月天寒慈禧离开颐和园为止。
  与宫中比起来,民间百姓的兴趣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首先是那些饱食终日的王爷们,对此道兴趣最浓。据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载,清末北京城里的斗蟋蟀以后马厂的杨氏为首,历经数十年不衰。另外象睿王魁斌、继侍郎禄,也常与崇氏兄弟赌斗于杨宅南园。民国以后的大斗家还有盐业银行经理岳乾斋、中南银行经理郑润生、曾为袁世凯称帝负责“洪宪窑”的郭世五、曾任张学良副官的傅鑫等。另外清末前后的一些伶人也颇热衷此道。象谭鑫培、余叔岩、徐碧云、程砚秋等都是斗虫的好手。《许姬传七十年见闻录》一书曾描写谭鑫培斗蟋蟀时“二目圆睁,全神贯注,脸上有戏,仿佛扎靠登场的神气。”以此可见其兴趣之浓。据说三十年代末,余叔岩曾以一只重八厘的淡紫白牙翅子,在京大摆擂台。开始每战必胜,所向无敌。后来有一位外号“金针李”的外科大夫,以一只“大头红牙青”攻擂,结果大战几个回合,余虫败北。余叔岩是大名鼎鼎的艺人,爱面子,脸上挂不住,愤而拂袖而去。
  近代的津门作家李燃犀在他的小说《津门艳迹》中,对清末民初天津的斗蟋蟀活动有生动描写。根据他的描写,当时北京天津的斗蟋蟀都很火爆,有专人开着斗场,招徕众人前来赌斗。近代江湖上颇有名声的燕子尾张三,就是以开斗场为生的,称之为“蟋蟀圈”。这一名称《津门纪略》中也曾提到:“蟋蟀圈:斗鸡、斗鹌鹑,俱年角胜之戏,近日皆寂寂无闻矣。唯蟋蟀尚有以之为胜负,所聚之处,俗谓之‘圈’,亦无定所,每到秋后犹有斗闲堂风味焉。”每年到了阴历七月十五以后,街上就有人贴出黄纸报条,上书“会斗寒虫”,并有请帖送到养虫名家的手里,邀其届时临场会斗。北京天津的斗虫规矩有所差别。北京斗虫进了斗场先入账房报字儿,每人一字儿,就如作家的笔名,作为代号。带来的虫一律用戥子称好分量,标在盆盖上,盆要交账房保管。两只虫的分量要完全相等,方能比斗。天津斗虫不必报字儿,临斗时由阡子手作中间人,从中撮合,虫的大小也只凭眼力判断,俗称用眼“瞄”,不用戥子称。实际上这很需要些真功夫。斗时不象北京人用桌子,而是用一只近一人高的高脚凳子,上面摆着个黑瓷罐,算是两只虫的战场。斗时只准三人观看,一是阡子手,手持芡草指挥战斗者;再就是两位虫主。因凳子太高,看时还需踩着个小矮凳。自然,这种斗法也还是带彩的,仍然包含着赌博的性质。寻常养蟋蟀的主儿都是津门的巨绅富贾,或王孙公子,养的虫都是千挑万选的好虫,斗起来当然也格外的热闹。不但虫好,就是虫盆也是成套的置办,过笼、食槽、水盂,不论质地还是花色,都是清一色,不许有半点差色道。每当会斗,主人带着一帮跟随,用金漆圆笼挑着整套的虫盆,气宇轩昂,真是十二分的神气。这些虫主,既不同于文质彬彬的儒者,又非为钱而不顾一切的市井小民,他们是富商大贾,有的是钱,斗虫纯粹是附庸风雅,借以炫富。所以他们斗起来虫来,真如临潼斗宝一般,争强夺胜,各逞豪华。这又算是一种风格。
  与此相应,有关《蟋蟀谱》、《促织经》之类的著作也更多了,现存的十几种古代的蟋蟀谱,大部分都是清代印刷出版的。由中可以看出,古人对这种民间游戏不仅是兴趣上的喜爱,而且在实践的基础上,花费了大量心血进行了理论上的概括,对蟋蟀的研究更加深刻和细致,有关养法、斗法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例如,虫主用芡草指挥蟋蟀进行格斗,其手法称为“芡法”。至清代,这种芡法就已经变得相当精细,除原有的初局芡法、分局芡法、上锋芡法、下锋芡法外,更具体的手法又分掺芡、点芡、诱芡、提芡、抹芡、挽芡、挑芡、带芡等。竞斗的规则更为系统和严格,极象现代的拳击比赛规则。


6#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0 19:57:32 | 只看该作者
(五)蟋蟀是非说不清

  作为一种古老的游戏,斗蟋蟀能延续到现在,可以说历千年而不衰,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个奇迹。试想,社会进步,科学发达,人们的生活千变万化,现代娱乐层出不穷,哪里能有如此原始的游戏的容身之地呢?可是不,它不但仍然存在,而且颇有继续发展的势头,这就不免令人觉得奇怪了。其实,说奇怪并不奇怪,这恰恰说明斗蟋蟀是一项深得民心的精神娱乐,它能跨越千百年的时间阻隔,也正说明它具有异乎寻常的生命力。解放以后的几十年间,由于受到政治的影响,斗蟋蟀象其他传统娱乐一样,都消声匿迹了,这是可以理解的。近一二十年来,社会环境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情趣变浓了,斗蟋蟀也自然而然地又红火起来。可能受到历史传统的影响,现代的斗蟋蟀活动较红火的地区仍然是京津沪杭及周围地区,大体相当于京沪铁路沿线地区。八十年代初,上海电视台率先播放蟋蟀格斗的录像,引起了人们的浓厚兴趣。天津则成立了第一家蟋蟀协会,不但组织会斗,也在电视上播放了比赛实况。紧接着上海又建立了专门的蟋蟀市场,为蟋蟀爱好者开辟了一个合法的交易市场,不但上海周围的玩家来此购买蟋蟀、虫具及有关书籍,还吸引了国外游客,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观察中国这一独特民俗的窗口。上海的蟋蟀研究会还举办过两次蟋蟀名虫品种的展览会和蟋蟀知识讲座,用文字和图像向人们介绍蟋蟀知识。1989年,上海又举办了规模空前的蟋蟀大赛,北京、天津、徐州、蚌埠等各地的蟋蟀好手应邀参加比赛。对这次比赛,国内不少新闻机构加以报道,日本的传播媒介还录下比赛实况,介绍给本国的观众。
 北方著名的蟋蟀产地是山东省宁津县,这里的蟋蟀不但受到全国蟋蟀爱好者的青睐,这一独特的优势也受到当地领导的重视。他们不失时机地组织蟋蟀市场,召开蟋蟀节,成立蟋蟀研究会,有组织地开发这一宝贵资源,开展与国内外的文化和经济交流,并取得了成效。宁津蟋蟀自古有名,以英勇善战著称。据说近年在香港举办的蟋蟀节上,宁津蟋蟀曾数度夺魁,名振香江。89年上海举办的蟋蟀大赛中,有百分之七十的蟋蟀是宁津所产。据专家们考察,宁津为暖温带半湿润气候,有适于蟋蟀繁衍的土壤、空气、水质、温度等有利环境条件。所以宁津蟋蟀吸引了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南京、无锡、徐州、广州、西安等地的蟋蟀爱好者,每年立秋前后都要来到这个蟋蟀的“圣地”,进行捕捉购买活动。这个县的尤集乡自发形成的蟋蟀市场,仅90年8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就接待了外地顾客2000多人次,日成效额在万元以上。陈庄村一个村里就有八个蟋蟀市场,一年的收入有七万多元。1992年和1993年,这个县连续举办了两次规模盛大的蟋蟀节,邀请国内外的蟋蟀爱好者和其他方面的人士参加,既推动了蟋蟀文化的发展,又与海内外进行了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应该说是一件有意义的事。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宁津的蟋蟀节没有持续办下来,也许有人认为靠开发蟋蟀来推动经济的发展并非正途。其实,作为一项民俗活动,斗蟋蟀基本上是属于文化领域的事情,最终并没有超出精神娱乐的范围,对它寄于太大希望是不切合实际的。其实蟋蟀节仍可以办,只要交给文化部门,不必讲究太大的规模和显赫的声势,以适当的形式,持之以恒,目的是活跃当地的文化气氛,推动蟋蟀文化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只要做到这种程度,也就足够了。
  斗蟋蟀活动自古以来就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娱情养性,二是赌斗赢钱。在历史上,人们更注意的是它的负面作用,认为斗蟋蟀与斗鸡走狗一样,是“玩物丧志”之举。所谓“玩物丧志”,说到底是因为在旧时代这些娱乐活动大都是统治阶级的特权,他们除了有丰富的物质生活,还要千方百计地寻求精神上的愉悦,斗蟋蟀确实曾经作为达官贵人的娱乐活动而盛极一时。但从历史上看,斗蟋蟀游戏并不限于上层社会,它也曾经是下层大众消愁解闷的工具。从根本上说,一切娱乐活动的本质都是相同的,并没有高低贵贱的差别,它们都是为人们提供精神的享受,消闲怡情,调剂生活。既然斗蟋蟀活动早已成为一种大众的娱乐,不但有悠久的历史,且有一个十分庞大的队伍,如果只是重复前人“玩物丧志”的老调,硬性地把它说成是“不务正业”之举,是很难令人信服的。斗蟋蟀受人非议的一个更明显的原因是仍然有人用斗蟋蟀赌博,这个弊病不但理所当然地受到人们的非议,甚至还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赌博是一种陋习,一切形式的赌博都是应该反对的,利用斗蟋蟀赌博当然也在反对之列。正象历史上曾发生过的一样,以之赌斗赢钱主要是文化素质不高的街巷小民所为,他们也可能是真正的蟋蟀爱好者,但更爱金钱;他们的蟋蟀知识可能很丰富,但遗憾的是不是为了陶冶情操,而是步入了邪途。对于真正以虫娱情的爱好者来说,他们痴迷于此道,如醉如狂,说得深刻一些,是一种高雅的精神追求,这无疑是应当肯定的。作为一个生活着的人,除了吃喝,总还应当有个人的兴趣,有某种精神上的追求,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有人选择了音乐,有人选择了绘画,有人选择了运动,而这些蟋蟀爱好者选择了蟋蟀,他们从中得到了无穷的乐趣,觉得生活十分有意义,这显然是无可厚非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一部分人对斗蟋蟀活动是持肯定态度的。报刊、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介对各地斗蟋蟀活动的报道,说明它本身也有一定的“新闻性”,人们对这项是活动是关心的。有些地方成立蟋蟀协会,受到当地领导的支持,这些领导显然也都是从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角度来考虑的。就象任何事物都有两个方面一样,斗蟋蟀游戏这正反两个方面与生俱来,它既让人爱,又让人恨;既让人得到无限的乐趣,又可能演化为人生的悲剧。这是一对矛盾,而且是一对很难解决的矛盾。不过我们要说的是,不可因噎废食,不可因为斗蟋蟀被人用来赌博而否定这项历史悠久的民间娱乐活动。作为蟋蟀文化的研究者,我们有责任对斗蟋蟀活动加以正确的引导,使它能在规范的轨道上向前发展。
  作为一种源远流长的民俗活动,也受到研究者的注意。这里既有民俗学研究者,也有文化昆虫学研究者。虽然他们的研究角度不尽相同,但都力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重新审视斗蟋蟀这一古老游戏。有的研究者将之放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追寻源流,探讨蟋蟀之戏与中华民族性格之间的内在联系,正确评价蟋蟀文化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应有地位。古老的蟋蟀文化在新的历史时期被人重新认识,这是前所未有。
7#
发表于 2008-3-20 01:03:15 | 只看该作者

好知识,学习中!

谢分享!

[em17][em27]
8#
发表于 2008-3-20 06:04:14 | 只看该作者
蟋蟀的是非真的说不清。        [em27][em27][em27]

QQ|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国虫网蟋蟀论坛 ( 苏ICP备13046818号  

GMT+8, 2025-5-2 16:56 , Processed in 0.192818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主机支持:安雄科技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