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虫网

 找回密码
 虫友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036|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分享] 【金不换复仇记——虫王擒贼】(第七回)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1-6 17:2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袁立


    故事说到这里出现了一个好玩的现象:现在双方都称自己的蛐蛐为虫王,打法也都是一口溃敌绝无二口!这种赛前双方都信心满满认为自己是虫王并且之前也确实都是虫王斗口的对决我一生只见过两次,时隔二十年但是斗况极其相似。用中国人的迷信来讲,一个轮回又碰到了,不是冤家不碰头。

    难怪我们祖辈许多英雄被处决时,喜欢讲这么一句话: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二十年从呱呱落地到七尺男儿实乃一个轮回也。 这次虫王争霸赛是天老板安排的,地方在吴淞一个宾馆的会议室,人来了许多,都是闻名而来,主力部队是吴淞地区的虫友,上钢一厂的虫友,我们这边总共十几个人。

    这次天老板做监板,因为他言明两不相帮,薛明要帮花,故让位给天老板。我一生虫友无数,几百个肯定有,天老板的人品赌品绝对位列翘楚。对方虫主是老丁,他是老法师只相信自己,由自己打草,我方是金不换主斗打草,双方都是信心十足,两虫正码,讲好一组台花,结果闷盆就叫到五组,对方虫主老丁一个人本斗独挑五组,后来传说中老工人卖掉房子斗蛐蛐的故事即由此而来。

    实际上没有那么夸张,乃是老丁一季虫斗这个红牙青赢到的,只因天老板斗起来花面斗的高,放扣放的深,手面又是阔绰,每次上风都会酬谢老丁,老丁慢慢滚上去,每次翻番,七八次之后居然积累有五万本金,当年绝对是可以买房子了。

    对于虫王决斗他是绝对的自信,一看正码干脆把今年赢来的一家一当统统押上去。本来在八十年代未是斗不到这种花面的,这年是巧碰到巧,正好是碰到王木壳卖掉金佛像恶赌,老三出千做药水虫诈赌,把台花开了天窗又天窗,等到闪电侠乌背黄送到,我们巧遇老爷叔的老板林总,一下子把台花统统敲了回来,所以五万入栅根本没有感觉的,金不换闷盆不发一声,天老板是专业的斗大花,苗头一扫立刻大手一挥,叫宝山虫友帮老丁的统统下来,只见钞票象废纸一样雨点般落下,一会儿功夫又堆起来五万。

    我们几个人一派正好,目前十组,金不换尺内先叫停。老爷叔现在是有钞票有点身价了,上一场一榔头敲进五万,今天又来敲榔头了,毕竟对方天老板不参加,吴淞地区几十个人也是老工人,拼拼凑凑也是有限的资金,总帐十万已经逼干,老爷叔叫了几声没人应,于是亮布落草,双方叫出只待天老板宣布开斗。

    老爷叔忍不住了,开始放扣从八扣一直放到六扣,扣率每朝下一成就零零星星捞进一网,一直放到对扣,这时老丁问老爷叔:对扣放多少?答:五十只。等于五组打两组五。老丁问天老板开口借钱,天老板当场摸出两组五扔在桌上。

    这天只有斗一对虫,钞票堆了一台子,当年也是罕见的一个场面,二十年后又发生过一次,也是只斗一对虫,双方都拎考克箱来斗。 先讲二十年之后发生的一对虫王争霸赛。明凶头是一只绍虫,40点,小笼型柜台型。淡青白牙,牙齿本大,衣翅有色无光干透干透,一身木呼呼的底板老足。这个蛐蛐是夹在三尾中被一个老工人买回家,从竹筒中倒三尾时倒出一只二尾,看看也就一般的绍虫,那个时代已经没人把绍虫当回事了。

    看看三斟多一只虫,扔了也是可惜,养着当勾头吧。秋分后拿来勾一只高价买来的山东红牙青,一擦牙一嘴水,吓了一跳。马上再来个黄大头,又是一擦牙一嘴巴水。马上送小场,一嘴一个,送中场也是电警棍,送大场也是各个场子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为已经臭圈了。

    这时全上海都知道有个绍兴妖怪,凶天凶地的太厉害了。十月中旬碰到老陆民当年的特大凶头,老陆民斗虫天不怕地不怕,平花斗到双方开天窗,绍虫只一夹便胜出,气得老陆民当晚撤回杭州,临走时和我说绍兴虫是虫王,今年没对手了。

    下一场叠上我方一只红牙淡紫,也是将军级,大场子三路轻松上风。他们来了一房间老工人帮花队,只要平花又不肯放扣,监板要开闸也不让开,大家看对方都是老工人又不好意思训斥,僵持了半天蛮尴尬的。这时陈晓明出来讲:我后面一对也是40点,正码,你们要斗我可以满足你们。

    于是大家都同意斗。因为我的虫已经入栅了,只能先斗完再说,上去也是一擦牙即別头爬盆绝芡。于是晓弟出来作为公正人,在旁边的宾馆里开一间标准间,两只蛐蛐同养在一只铁皮箱子里,挂上两把锁,一方各一把,各派一个人24小时看住这个铁箱子,每天早,晚二次由晓弟委托小周来加水加饭,双方在互相监督的情况下,落雌提雌。这样连续五天关过之后,第五天晩上开斗。

    我是蛮佩服值班站岗的这两位虫友,天天吃住在宾馆寸步不离,等于关禁闭,后来他们也成了好朋友,人与人之间时间处长了,要不就是冤家,要不就是朋友,这也很正常的。所有的这一切繁琐复杂的程序,浪费时间人力物力,全部要拜老三这帮混蛋所赐,药水虫出世之后,搞得虫友之间的信任荡然无存。只能如此来斗个放心,斗个清白。

    再介绍陈晓明一只蛐蛐,叠上妖怪时候已经二路上风触牙即胜,也是大场中不开打的电警棍,调到市供养来的。这是一只正青披袍铠甲,大四平相,正皮正色,一身正青,两根银丝细直,一付大白牙锄地。一身衣翅包扎紧,尖翅及铃门,乃长衣盖宝剑翅,极其漂亮的模特儿,虫中之俊男帅哥也,人称无敌大将军赵子龙也。

    这天上横称体重时同样4斟,落栅才知龙形青披比妖怪大一圈,同样都是虫中豪杰,可惜妖怪输了大小上。这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好的一只绍虫,真正的大元帅级别,一生击败均是山东虫,均是一触即胜,正门的力量与牙齿的硬度达到最高级,比虫王也就差半级了。

    晓明知道这次的对手凶天凶地,但是他的性格是极其自信,认凶斗凶而且不怕凶,实际上青披比妖怪只能说是高出一点点,因为击败妖怪下面的一场出来,被方头一只无名将军轻松击退,说明上一场与妖怪的决战时嘴巴里同样受到重创,妖怪的铜嘴铁牙毕竟不是吃素的!

    五天时间一眨眼睛的事情,决斗的细节晓弟已经安排好了。通知了四十多位资深的玩家、高手,请大家先在一个私人饭店聚餐,摆四桌丰盛的酒宴,一直吃到饭店关门,十点钟之后正式开斗。

    上海范围内市区级模子尽数到场,再加上顶级监板吴大师,妖怪绍虫方面请法由大师芡草,正青披袍由陈晓明自己芡草,这么多人集聚在一起只看一对虫斗,这是极其罕见的一次,笔者一生中也只有两次,这是第二次,第一次就是由天老板组织的乌背黄斗红牙青。咱们先把第二次讲完了再讲第一次。平心而论人气方面绝对是妖怪绍虫爆棚,尺子里二十组是约定好了,再宽一点也没有了。

   我们这边船台上至少有30多人,都是吃过妖怪苦头的,但是没人敢应。毕竟对晓明的白牙青披不了解,没有见过斗,对方妖怪一口一只一路横扫千军,我们亲眼目睹见证,只能做旁观者了。

    妖怪虫方面由王总挑头挂帅,放出政策三打二,十个一放。晓明接下二十个,晓弟一看晓明这么自信,也蠢蠢欲动想接,小陆求稳赶紧拦下,已经接了二十个,于是大家分分。又是冷场,估计再深的政策也是没人接了,只能开栅了。

    我突然发现老法由戴手套的时候手在抖,这乃是心情紧张的表现。再一看晓明的一双手稳如泰山,依然谈笑自若,说明很冷静,心里素质绝对一流。双方起叫虫性八角起栅,这个时候妖怪电警棍没有电了,双方对鸣示威虫须互击一番之后,上去一只双紧夹架桥,退出又是双劲夹再次架桥,双方势均力敌的展开一场恶战,直打的昏天地暗,足足打了十几分钟才分出胜负。

    第一局恶斗五分钟之后,妖怪力气用尽软退,青披叫出胜半局,十秒后妖怪有牙再恶斗五分钟,力量不足再软退,青披又叫,妖怪失一局。一分钟后还是八角芡出,双叫,碰头再恶战五分钟,双方重口咬住滚了一圈后跌开,脱寸时青披单叫,妖怪还是要斗但是叫不出输了局面,真正可惜,监板判妖怪输之后。

    晓明提虫了,法由一草下去妖怪还是有牙,回家调养三天,再拿出来斗继续电警棍五路上风,这场真是英雄狭路相逢,上海话说是阿哥碰到阿哥了。实际上再斗下去是难知鹿死谁手,青披那天只是赢了局面,结果下一场出斗即被轻松击败,妖怪复出却再走五路,依然还是牙齿搭一搭对方浑身抽搐不止。

    再回来讲吴淞一家宾馆内的那场虫王争霸赛,现场至少有五十多人只斗一对虫的现场实况。以前也有这么多人只斗一对虫的情况,如张庙的后翠斗锈花针,但是人数最多也就30个人左右,而且是十分受到局限的,二到三个地域街道的对抗赛。

    吴淞宾馆这一场是五十多人,上海滩虫界的大佬几乎全部到场(后来乍浦路饭店晓明挑战妖怪的一场大约有六十多人),这么多人参加仅仅是观战,而且大部分还是市级模子或者区级模子,都是虫坛上有头有脸的大佬们,居然踊跃参与观看仅有一对蛐蛐的竞斗,那么这一场的决斗一定是虫王级别的争霸赛,否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帮虫界大佬不要说平时你出了钞票也请不到,即使在虫季里,不是顶级的供养场举办的世界杯比赛,你也是见不到这种大场面的,只因两只皆轰动过上海滩的虫王相遇,这帮大佬同时也是虫痴,就是不帮花也要到场来看的。举个不太妥当的比方,当初香港的歌坛四大天王,也就在出道初期齐齐登台亮相于一场演唱会上,这是仅有的一次,后来多少人费尽心思想再组织一场,却是始终聚不起来,除非现在是习大大拍板,那任谁也不敢不来。

    天老板是绝对的虫痴,当年也是市级模子,他是八十年代初期第一批万元户,专做水产生意的,他的两位拍档都是一等一的忠义之人,和我也是肝胆相照的好兄弟,所以天老板在宝山地区绝对是说一不二具有权威性的大佬。天老板痴迷蛐蛐,又有钱而且为人上品,所以年年都有好虫出斗,这年捧着老丁的正青红牙扫平上海滩,蹲点南市沙长街半个月,打遍天下无敌手,数不清赢下多少钱,反正都在讲足够可以买房子了,确实有几套房子赢到手了。

    后来实在臭圈找不到对手,直到降脚边上才听到虹口出了一个特大凶头,于是找到薛明联系了这一场决赛,因为天老板历来一直与虹口虫友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他宁可不参与比赛只当裁判员也要组织一场虫王争霸,这场精彩的比赛是绝对心动已久的。

    虫界内的消息传播的极快,决不亚于新闻媒体,于是许多大佬纷纷表示希望能参与观战,天老板干脆调来一部公交车,拉了一车虫友到吴淞宾馆,把一只会议室包下来斗虫,如今回忆起来这个场景还是令人兴奋不己。 这天的一对虫王决胜负,讲重量是正码,乌背黄此刻已经降到30点,红牙青30点份量始终都不变的,论年龄红牙青好点,论笼型乌背黄是落到30点所以占优。

    两条虫都是一付亮枣红钳,真正的一对冤家碰到了,一生不开斗的二个虫王级蛐蛐碰头是什么情况?首先在乌背黄身上出现二个反常,一:闪电侠不闪了,平时闸板刚刚抽出一条缝,它已经老早钻过去闪电般一击结束战斗了,这也是闪电侠美名扬四海的原因,老三一帮坏人的药水虫也是溃败在这闪电般一记重击之下。

    今天起闸之前双叫,听到红牙青披披披的嘶哑恶叫声后,乌背黄竟然不钻闸板了,马上铺身吸地朝后退守两步,发出声若宏钟般的鸣叫声,以向对手示威,直到开闸之后,乃在原地不动步,只是用两根金须狠狠地敲打对方,一副如临大敌之状。

    红牙青面对乌背黄的两根鎏金钢鞭的迎面痛击毫无退意,反而越叫越急,叫到最后变成急叫,声音似串儿,这是兴奋到极致的一种表现。双方边叫边挥舞双须较量,这种不用牙咬而是用须鞭隔空对击的打法,既是一种试探一种热身,也是一种较量一种打斗,尤其是虫王之间的决战,往往是半点也不能露怯的,谁先退让谁就先输了半阵。

    只见两条虫越叫越响,叫得人心沸腾起来,六爪似生根般的牢牢抓住草栅底部,每动一步都有泰山压顶之威。 正在一触即发之际,金不换突然一声惊呼,目光中流露了惊愕的神情,声音虽轻却让坐在边上的我们几个人大吃一惊。原来乌背黄的第二个反常状态出现了……

欲知后文且听下回故事!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虫友注册

x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16-11-6 17:33:24 | 只看该作者
多谢马哥分享!辛苦了!{:soso__3409329614010722382_4:}{:soso__5811897159631920506_3:}
3#
发表于 2016-11-6 18:09:06 | 只看该作者
这胃口吊的, 晚上睡不好了
4#
发表于 2016-11-6 21:56:04 | 只看该作者
{:soso__10169062262133571330_1:}
5#
发表于 2016-11-6 22:00:36 | 只看该作者
{:soso__10169062262133571330_1:}
6#
发表于 2016-11-6 22:03:51 | 只看该作者
太精彩了小马哥你辛苦了{:3_294:}{:3_294:}
7#
发表于 2016-11-6 22:21:25 |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马哥等待下文
8#
发表于 2016-11-6 22:59: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前辈,金不换更新的快点吧!
9#
发表于 2016-11-6 23:14: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期待下文。上篇文章精彩赞一个。
10#
发表于 2016-11-7 08:19:37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精彩故事!
11#
发表于 2016-11-7 09:50:34 | 只看该作者
{:3_292:}
12#
发表于 2016-11-7 10:26:13 | 只看该作者
袁立大师好出一本书了,肯定畅消!
13#
发表于 2016-11-7 13:10:39 |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6-11-7 13:10:42 |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6-11-7 13:13:33 | 只看该作者
传奇故事其实有不少都是真实的!
我在几年前中蟋网上曾经以《说一个科学理论解不开的真实故事》为题发一帖子,围观者甚众,直至将装魂弄鬼的人招来发视频,谈鬼神。
虫王级对决,我见过好几次,正如楼主所描绘的那样,说起来实在是非常神奇……所以说,窃以为宇宙间确实有人类不可知的领域一直就在人类身边形影不离……为什么说“好人不长寿,祸害一千年”?还不是我们经常看到那些为人厚道、老实本分的善良人群受人欺负,屋漏偏逢连夜雨、雪上加霜的那些事件之后总结出的规律?但这些说明了什么?上了财富榜的那些达官贵人为什么要做慈善事业?……宇宙实在是太大了,简直难以想象!
16#
发表于 2016-11-7 13:27:23 | 只看该作者
{:soso__14128920151598052865_3:}
17#
发表于 2016-11-7 15:51:0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精彩故事!

QQ|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国虫网蟋蟀论坛 ( 苏ICP备13046818号  

GMT+8, 2025-5-10 11:58 , Processed in 0.109113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主机支持:安雄科技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