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君水居士在2008-1-23 5:31:30的发言:
有级别,不惟级别论,学而优则士。
古代文人审美文化有四个级差:艳俗、含蓄、抽象、病态。每后一层极,人数越少,以至出现病态美,如女子裹脚,文人、雅士趋之若骛,现今看来,犹令人惊恐矣。反观蟋蟀文化,则不尽然,古人以将、帅、王人为划分,实乃形象喻之,如若不然,试想,有何更好之喻词?在下非常欣赏TWBB00之讲:“其实这个级别的含义说得深一点,就是儒家思想通过蟋蟀的反应,所以有蟋蟀文化的称呼。从研讨蟋蟀的字眼上,通过神,色,相,形,骨,肉,等等这些佛教,道教文字,来表达蟋蟀所蕴藏的深层含义”。
与一氓先生共探讨:
“审美”是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概念。故而:“艳俗”大于“含蓄”大于“矫情”大于“病态”,其级差不应成立。恐有误。
如问:《红楼梦》里林黛玉的“病态”美与盛唐时扬贵妃的“丰颐”美孰优孰劣?又与西施回眸一笑的“含蓄”美相比级差何在?西方的惊艳明星与东方的“樱桃小口、柳眉细腰”相论又何如?
简言之:是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个人审美观念与喜好不同罢了。
古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貌;今有:“人见不走,鸟见不飞,骚公鸡见了面打个旋风腿”之喻。无所不谓:古今雅俗之人把中国传统文化——语言,在表述对象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天上、地下、人间,万物乃存。斗蟋自人类认识到用来娱乐并发展成为一种文化以来,无不以其自身的神、色、相、形、骨、肉等方面来供人鉴赏、鉴定。在民间及大玩家的赏玩过程中,逐步发现有品种、等级之分。它们的存在从不以人类的意志改变而改变。
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先人对蟋蟀不科学的模糊认识、过于神秘、神话而颓也!
好见识,先献茶[em27][em27][em27]再敬酒[em10][em10][em10]
君水居士先生见识在下极为赞同。之所以用意识形态领域“审美”观念喻之级差,旨在说明文化存有负面内容,不可误入歧途。此处所谓级差,乃言不同群体意识形态之共识,雅俗共存,乃至往后,出现少数人群“审美”观发生变态,有了“矫情”,尚还不够,又有个别人“审美”意境,出现病态,失了本来面目。
蟋蟀级别,不以人的意识改变而改变,是人思想认知意识反映在蟋蟀上的客观实在等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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